雲林地區府會報導專業雜誌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此次解釋令發布後,名下無車輛的身心障礙者不論有無駕照,供其使用的車輛免稅範圍已臻一致。由於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徵稅額,請符合免稅條件的車主持相關證明文件向車籍所在地稅捐機關提出申請(車籍設於雲林縣者,請至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請,24小時不打烊更便利),愈早申請愈早享優惠。
民眾有相關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或0800-556969(稅務局免付費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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