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區府會報導專業雜誌
環保局長鄭育麟表示,環保局與各鄉鎮市公所為加強環境維護工作,持續加強環境整理與違規小廣告清除、取締工作,尤以本縣房仲業者為促銷或廣告產品,常於變電箱、電線桿、行道樹、圍牆、路燈等張貼違規小廣告,嚴重影響市容與觀瞻,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相關規定,可處1,200至6,000元罰鍰,也會將公開之電話依據電信法處以停話6個月到12個月處理,房仲業者若未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於廣告物標註經紀業者名稱,最重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環保局鄭局長指出,隨意張貼違規小廣告除造成環境整潔觀感不佳外,也耗費大量人力進行清除工作,敬請業者與民眾一同愛護雲林環境,切勿隨意張貼違規小廣告以身試法,如經勸導仍執意未改善者,情節嚴重者將依法開罰裁處。
因應含萊克多巴胺美豬將開放進口,雲林縣政府率先推動「零瘦肉精聯盟」,縣長張麗善今(28)日至麥寮鄉為第100家零瘦肉精牧場授證,並邀請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區塊鏈應用及發展研究所人員共同參觀養豬場,與第一線業者研商如何導入區塊鏈技術,強化豬肉產品溯源,增加消費者對於雲林良品豬肉的信心。
今日中午,張縣長在農業處長魏勝徳陪同下至麥寮鄉為第100家加入「零瘦肉精聯盟」的牧場授證,並邀請中華民國商業總會區塊鏈應用及發展研究所人員參觀養豬場,由該研究所人員針對區塊鏈特性進行簡報,讓第一線養豬業者更瞭解區塊鏈技術,共商如何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在實際的養豬現場。台塑麥寮管理部副總經理陳文仰、雲林縣肉品市場總經理黃加安等人也到場參與。
張縣長強調,雲林是養豬大縣,縣府及所有業者絕不走回頭路,堅持不添加瘦肉精,地方自治條例最高只能罰10萬元,為維護民眾食安權益,未來倘若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豬肉標示不清,縣府將依食安法第22條及25條規定罰款3萬至300萬元,若標示不實,將依第28條規定罰款4萬至400萬元,甚至依第52條規定,要求下架回收並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