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交通行無礙 雲林縣東勢麥寮幸福小黃正式啟動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偏鄉交通行無礙 雲林縣東勢麥寮幸福小黃正式啟動



雲林縣境內部分偏鄉地區缺乏公共運輸系統,高齡者面臨行的困境,雲林縣政府與交通部公路總局積極協調,針對東勢往返麥寮需求,新闢「T103昌南同安線」、「T104四美安南線」兩條幸福小黃路線,6月9日開始試營運,今(20)日辦理行銷推廣記者會,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兩條幸福小黃路線每天提供往返共4固定班次及2預約班次服務,收費標準比照市區客運路線,每人每次20元,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雲林縣新闢兩條幸福小黃路線,6月9日開始試營運,縣長張麗善歡迎民眾多加利用。雲林縣新闢兩條幸福小黃路線,6月9日開始試營運,縣長張麗善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縣長張麗善指出,雲林縣有好幾個偏鄉,她上任後針對偏鄉設置許多市區公車,但發現有些極限村落,仍然沒有公車行經,縣府與公路總局及地方各界討論後,決定針對東勢、麥寮闢設幸福小黃路線,完成偏鄉公共運輸最後一哩路,讓昌南、安南、四美、同安、新坤等村鄉親,無論是要去菜市場或做任何事情,都可透過幸福小黃抵達目的地,讓鄉親出門方便,又不增加負擔,生活得更自在。
張麗善表示,本縣新闢的兩條幸福小黃公車路線已於6月9日開始服務鄉親,以計程車替代公車行駛,不僅提供民眾優於一般客運的服務,同時串聯公車及計程車的接駁,還可扶植計程車產業、增加運將的收入,並提供鄉親更為彈性的運輸服務,感謝縣內計程車公會的配合,協助縣府滿足地方民眾就醫、就學等生活需求。
 今日記者會,由縣長張麗善、交通部公路總局副局長黃運貴、雲林縣議會副議長蘇俊豪、縣議員吳蕙蘭、東勢鄉長林維戊、多位交通部官員及地方各級民代共同進行啟動儀式,邀請東勢、麥寮等地鄉親踴躍使用。
縣府工務處表示,交通部公路總局108年依據高齡人口超過百分之廿五、五百公尺內卻沒有任何公車招牌的村落進行盤點,其中東勢鄉四美村即為「極限村落」之一,原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協調自108年3月15日起,由公路客運現有路線新增停靠四美村,然時間無法有效配合地方需求,經縣府工務處盤點及調查需求,並與在地公所、村里長、意見領袖座談,確認當地民眾需求的路線及班次,並自今年3月9日至6月8日試營運培養運量後,於6月9日開辦幸福小黃公車路線。
工務處指出,「T103昌南同安線」幸福巴士路線沿途行經東勢圖書館、東北村、南天宮、同安、同安村活動中心(同安長青食堂)、慈雲宮、興化寮、麥寮衛生所、日統客運麥寮站、麥寮鄉公所等10站,總里程數11.3公里;「T104四美安南線」幸福巴士沿途行經東勢圖書館、安南、新坤村、鎮天府、四美、東勢監理分站、麥寮衛生所、日統客運麥寮站、麥寮鄉公所等9站,總里程數11.5公里,每日共計4班次往返。
 除了固定往返班次外,在營運時間(7:30-18:30)亦提供每日2預約班次,民眾只要於發車前一日或發車前3小時可電話向好友計程車行預約05-636-0000,預約人數達3人以上即可開行班次,收費標準比照市區客運路線,每人每次20元。詳細營運路線及班次表請上縣府網站(http://www.yunlin.gov.tw/)或電洽好友計程車行(05-6360000) 查詢。

雲林縣消防局109年1至6月住宅火災案件統計分析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消防局109年1至6月住宅火災案件統計分析

  • 近期高雄及台南住宅火災皆造成多人死傷,居家防火安全的提升刻不容緩,雲林縣消防局統計本縣1至6月住宅火災案件,分析其發生原因及發生時段,提出各項提升居家防火安全性之策略及手段,讓本縣縣民能夠付諸實行以提升自身住家安全。根據雲林縣消防局統計,109年度1月至6月建築物火災結果,總共發生51件建築物火災,其中30件為住宅火災,住宅發生火災的機率高達59%,可見住家防火意識仍需提升。
雲林縣消防局指出,在住宅火災統計資料中,以「電氣因素」為主要火災發生原因,「敬神祭祖」為次要火災發生原因,分析如下:
一、因電氣因素(電器或電線)造成火災原因共計14件,佔47%,火災發生時間為0-3時3件、3-6時1件、6-9時1件、9-12時2件、12-15時4件、18-21時2件、21-24時1件,統計後發現主要發生火災的時段為12-15時,佔29%,此時段為民眾午休時段,警覺性較低,因此建議民眾可在家中各居室、走廊及樓梯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防止火災發生時因警覺性降低而造成延遲發現火災,使得火勢擴大而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在住宅火災中將近一半為電氣因素所造成,可見須提升民眾對於電氣使用的習慣及安全。因此用電安全謹記「5不1沒有」原則,5不-「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濕污損」、「電源插座不長插」、「電器旁不放物品」,1沒有-「沒安全標章的電器不用」,亦提醒民眾住家若超過20年以上室內配線應委請合格電器承裝業者重新汰換。
二、因敬神祭祖造成火災原因共計6件,佔20%,火災發生時間為9-12時3件、12-15時1件、18-21時2件,本縣敬神祭祖火災案件,均發生在民眾活動頻繁的時間,非深夜,可見本縣縣民敬神祭祖時常有不在神明廳附近或燒金紙時人未在旁邊看顧,導致未及時發現火災,本縣縣民應謹慎思考家中神明廳易燃物(金紙或香)的擺放位置、神明桌使用玻璃墊板及燒金紙時「人離火熄」等觀念。
 三、因遺留火種造成火災原因共計5件,佔17%,火災發生時間為0-3時1件、6-9時1件、12-15時2件、18-21時1件,本縣遺留火種造成火災案件無論在深夜時段或頻繁活動時段皆會造成火災,因此更應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於火災初期時能及早偵知,避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四、因爐火烹調造成火災原因共計1件,火災發生時間在18-21時,可見本縣縣民使用爐火烹調時常有不在爐具附近導致乾燒而不自知,因而釀成火災,應加強「人離火熄」的觀念。
消防局表示,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成功作動件數共計5件,已成功挽回5個家庭避免遭受生命及財產上的威脅,雲林縣消防局於109年起有開放本縣縣民符合弱勢族群、行動不便者或高風險建築物等相關資格可至居住地消防隊申請補助安裝(相關網址:https://ylfire.yunlin.gov.tw/cl.aspx?n=7561)
 消防局說,每當住家發生火災等狀況,除起火戶人命傷亡外,更造成財產的損失,家庭的重建之路更是令人痛心,因此為能夠有效避免火災造成人命的傷亡、財產的損失,除了養成良好的用火、用電觀念之外,住家如能夠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火災初期透過及早偵知達到初期避難、初期滅火,以降低縣民因火災發生導致生命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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