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本土登革熱病例現蹤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本土登革熱病例現蹤 張麗善縣長籲落實積水容器清消及自我防 護

  • 雲林縣出現今年首例登革熱確診病例,居住古坑鄉東和村夫婦,平時活動地點除住家外,會至附近自家筍園工作,6月26日兩人因發燒、嘔吐、起紅疹及腹瀉就醫,6月30日確診。截至今(7/1)共通報12例疑似個案(古坑9例、斗六1例、林內1例、北港1例),經疾管署PCR檢測2例陽性為確診。

張麗善縣長強調近日午後常有強降雨,易使戶內外積水容器增加,恐孳生大量病媒蚊,呼籲鄉親落實居家環境巡檢,把握「巡、倒、清、刷」原則,戶內外不要有積水容器,清除孳生源,縣府及公所亦將加強社區預防性噴消,請鄉親並肩合作,大家一起動起來,才能防止疫情擴散。

衛生局長曾春美表示,本縣自出現本土登革熱個案,縣長即指示立即成立登革熱防治應變中心,透過跨局處動員分工並與古坑鄉公所合作成立登革熱防治工作小組,積極進行各項防治作為以防疫情持續擴大,疾病管制署南區管理中心亦派員配合衛生局針對確診個案農作地點及住屋周圍半徑50公尺進行病媒蚊密度調查同時進行孳生源清除及消毒,並持續對社區附近住戶進行健康監測。

今(7/1)衞生局派員至東和及荷苞社區活動中心開設登革熱快篩站,共篩檢119位民眾,發現2例NS1快篩陽性,均已轉介醫院進一步確認及治療,明天(7/2)也將安排在高林社區活動中心設站快篩,期能提前發現個案進行防治。

另雲林縣在張縣長指揮下,環保局也配合公所清潔隊完成東和、高林和荷苞三村的環境噴藥清消工作。衛生局提醒鄉親務必配合縣府及公所執行戶內外登革熱防治噴藥,以防疫情擴散,若不配合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最高可處30萬罰鍰。

 張麗善縣長特別提醒鄉親,若需長時間在戶外活動,請穿著淺色長袖衣褲,使用政府機關核可的防蚊藥劑;如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登革熱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活動史,以利醫療院所即時診療及通報。此外,也請醫療院所提高警覺,加強詢問就診者之TOCC(旅遊史、職業史、接觸史、群聚史),疑似個案配合使用登革熱NS1快篩試劑輔助診斷,NS1快篩陽性即通報,以利衛生單位儘速進行疫調等防治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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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本土確診6病例 張麗善籲全民配合防疫落實戶內外孳清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本土確診6病例 張麗善籲全民配合防疫落實戶內外孳清

  • 雲林縣今(7/2 )新增4例登革熱病例,經疾管署檢驗確診已累計6例,皆居住古坑鄉,其中東和村2例,高林村1例及荷苞村3例。衞生局所防疫人員已立即進行個案居住地及工作地戶內外化學防治作業,並加強動員擴大孳生源清除及病媒蚊密度調查等工作,同時進行附近住戶健康監視及診所發燒症狀就醫民眾的追踨關懷等防疫措施,期能降低疫情擴散風險。

今(7/2)衞生局持續派員在高林村辦公處開設登革熱快篩站,共篩檢84位民眾,發現3例NS1快篩陽性,均已轉介醫院進一步確認及治療,總計7/1、7/2兩天計篩檢203位,共發現5例NS1快篩陽性;另今(7/2)本縣環保局也配合公所清潔隊完成東和確診個案周圍半徑50公尺內住戶室內外環境噴藥和桐花公園的環境噴藥清消工作,提醒鄉親務必配合縣府及公所執行戶內外登革熱防治噴藥,民眾居家內外有病媒蚊孳生源,經主管機關通知或公告,未主動清除,若經查核發現病媒蚊孳生源,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5000元罰鍰;並得當場請民眾自行清除孳生源,且擇期複查。另拒絕戶、空屋或不在戶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到場者,如拒絕、規避或妨礙孳生源清除與查核等防疫工作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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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長張麗善表示,登革熱係藉由白線斑蚊和埃及斑蚊傳播病毒,是一種「社區病」、「環境病」,需要全民共同參與,才能澈底清除病媒蚊孳生源。張縣長再次呼籲鄉親共同配合防疫措施,牢記四步驟「巡、倒、清、刷」,達到戶內外積水容器減量,落實孳生源清除,對抗登革熱。

張麗善縣長再次呼籲鄉親,請加強自身防蚊措施,戶外活動盡量穿著淺色長袖衣褲,使用政府機關核可的防蚊藥劑;如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登革熱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活動史,以利醫療院所即時診療及通報。此外,也請醫療院所提高警覺,加強詢問就診者之TOCC(旅遊史、職業史、接觸史、群聚史),疑似個案配合使用登革熱NS1快篩試劑輔助診斷並立即通報,以利及早發現隱藏個案,避免疫情持續於社區中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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