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國土計畫說明會水林登場 張麗善縣長與鄉親同聲捍衛農民應有權利
雲林縣國土計畫說明會19日晚間前進水林,縣長張麗善帶領縣府團隊向水林鄉親說明國土計畫法相關規範及對民眾可能的權益影響,與會民代及民眾抨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對雲林不公平,齊聲要求縣府不要替政策空白支票背書,在中央還沒給予縣府八大訴求答覆釐清前,不可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張麗善縣長表示,國土計畫法應是帶動雲林發展的計畫,而非束縛限縮雲林未來發展,為了讓雲林縣脫胎換骨、脫離貧窮,雲縣府一定持續爭取農業權,保障農民權利,爭取城鄉發展空間。
蘇瑞元處長表示,國土計畫法預定明年四月上路,目前國土功能分區圖還是草案,民眾可到公所或縣府地政處查詢土地位於何類分區,有疑問或意見可向縣府地政處諮詢或書面陳情,縣府會轉呈中央。
立委張嘉郡、丁學忠表示,雲林縣政府提出的農業權,早經中央審議,又縣府於今年6月24日中央到雲林縣政府進行國土計畫說明會中提出八大訴求,包括:農1農2的補貼差異、檢舉獎金額度等等,中央至今未做出任何回應,漠視地方意見,中央對各分區權益與限制權責,包括農一、農二區別等等實質內容與影響說不清楚,甚至表示9月才有較明確的結論,卻要縣府6月底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等同要地方對農業不公平的「空白支票」背書,地方絕對不接受。
張嘉郡及丁學忠立委接著指出,國土計畫法有諸多爭議未決,嚴重影響農民權益,與地方未來發展藍圖,而且地方民眾疑慮與反對聲浪不絕,站在守護雲林發展、農民權益立場,他們已經提案要求暫緩實施二至三年,待整個法案更符合公平正義,更適合地方發展且獲地方同意,才得以實施。
張麗善縣長表示,雲林縣是農業大縣,農業永續發展非常重要,國土計畫法中要求雲林縣負起國家糧食安全,既然國家要求雲林承擔國家糧食安全責任,犧牲農民權益,縣府就必須捍衛農業權,包括農民的權益、農民福利、農地價值與農作物價格都必須保障,因此縣府110年提出雲林縣國土計畫法將農業權納入,也是全國唯一一個將農業權納入縣市國土計畫書的縣市,保障農業發展,也要爭取農業「特別犧牲、特別補償」。
張縣長強調,中央於113年4月26日預告「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影響民眾相關權益的建蔽率、容積率、容許使用條件等都在這份草案中規範,對雲林廣大農民影響深遠,縣府站在保護農民權益及農業發展立場,針對國土計畫提出8大訴求及32項疑問,在中央還沒給予答覆釐清前,縣府將不會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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