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長張麗善率團參訪日本「回家吧!醫院」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長張麗善率團參訪日本「回家吧!醫院」 攜手打造人性化在宅醫療與急性後期照護新典範

  • 「與傳統醫院最大的不同在於,我們提供的是以『生活』為主軸的醫療」,這是醫療法人社團焰(TEAM BLUE)營運的「回家吧醫院」,以返家生活為目標的醫療照護觀點。而讓雲林鄉親能獲得從醫院到家庭、從急性到慢性、從治療到生活的全方位支持,一直是雲林縣長張麗善期待能達成的目標,2日她接著率領「在宅急症照護雲林加值方案」考察團,實地參訪「回家吧醫院」,深入了解融合醫療與生活、以人本精神為核心的醫養整合模式。

「回家吧醫院」秉持「支持患者在家中,以自己的方式生活」,雖設有120張病床,卻只專門收治有復健及末期治療需求的患者。自個案住院開始,醫院即與個案及其家人共同商討並規劃患者後續的在宅醫療與照顧訪視計畫以協助病患及其家人能安心讓個案返家接受照顧,達到醫院與家庭無縫銜接的全人照護,同時展現對患者家庭連結的重視與溫度。

 醫療法人社團焰理事長安井佑醫師除親自迎接張縣長一行人的到訪,並分享「回家吧醫院」經驗指出,除系統性規劃、系統性的建置,最重要的是公部門跟醫療部門共同攜手,才能提高成功機率。

張麗善縣長表示,「回家吧醫院」不僅提供專業醫療,更透過空間設計與多元服務,讓病患即使身處醫院,卻能感受如同在家生活的氛圍,醫院內設有開放式玻璃大廳、機能訓練室(だんだん廣場)及咖啡館「Homura Coffee」,不僅增進病患社會參與,也讓家屬陪伴變得自在。服務橫跨醫師、護理師、營養師、牙醫師等多職類的照護團隊,並確保出院後的醫療支持能延續至家庭,充分落實社區與醫院的協作。

張縣長指出,台灣目前尚未有如「回家吧醫院」這類將醫療、生活空間、社區互動緊密結合,並以「回家」為設計核心的醫療服務機構。而現行健保推動的急性後期整合照護(Post-Acute Care, PAC)模式,主要針對如腦中風、燒燙傷、創傷性神經損傷、脆弱性骨折、心臟衰竭及衰弱高齡,具有復健潛能的病患依其失能程度,以住院、日間照護及居家三種不同模式,給予積極且整合性的復健照護,期強化患者功能、減輕失能,促使病人能早日返家、回歸社區生活,與回家吧醫院扮演相同的角色,雲林縣也有台大雲林分院等多家醫療院所推動PAC整合照護方案。

 相較而言,「回家吧醫院」強調自住院開始即全程規劃返家、在宅照護的每一步,並以「家的感覺」為服務主軸,結合社區參與、空間設計與跨領域團隊協作,讓醫療照護無縫連結家庭與社會。台灣PAC制度則以醫療照護的延續性與功能恢復為主要目標,著重病人於急性治療後的復健及出院準備。兩者雖均以患者回歸家庭為目標,但「回家吧醫院」能將「回家」視為照護計畫的起點,提供更溫暖、貼近人心的全人整合服務且有醫療及長照保險支持,而國內的P A C制度目前因醫護人力短缺加上僅有健保給付且費用不符期待,較難推動故常常一床難求。

 台灣在宅醫療學會理事長陳英詔指出,其實臺灣、日本有許多相似制度,然臺灣目前還沒有一個像這樣社區型長出的PAC單位。以現有制度改變法令是很漫長的路,台灣未來若要借鏡「回家吧醫院」創新發展,想辦法改變服務模式,去切合現有的法令,找出一個創新服務模式應是比較可行的。

衛生局長曾春美表示,「醫養合一」是張麗善縣長希望能提供雲林鄉親全人全程服務的理念,也是極力想要推行的政策。今日實地參訪「回家吧醫院」,讓我們更瞭解以人為本全人照護系統,當中牽涉醫療及長照,在日本,給付上服務單位能靈活的運用醫療保險及長照保險共同支持,而在台灣目前全民健保及長照支給付銜接上仍須更有彈性且有些差距待彌補,期待中央政府能迅速解決外,雲林縣政府也會與服務團隊硏商找出最適合雲林的方案來執行。

張縣長強調,雲林縣在醫療資源上嚴重不足不均,很多偏鄉需要醫療資源挹注。此次「回家吧醫院」參訪行程,讓考察團更深刻體會醫療照護與家庭、生活無縫銜接的重要性,盼借鏡日本先進的醫養整合經驗,因地制宜優化本縣急性醫療照護資源配置,並推動長期照護服務的無縫接軌,讓每一位雲林鄉親都能獲得從醫院到家庭、從急性到慢性、從治療到生活的全方位支持,攜手打造更有溫度的醫療照護環境。

    雲林縣政府依法拆除四湖路口違法廣告物 維護交通安全與市容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政府依法拆除四湖路口違法廣告物 維護交通安全與市容 不容有心人士汙衊

    • 雲林縣政府3日表示,雲林縣交通工務局接獲四湖鄉公所轉民眾檢舉於縣道155線與雲136-1路口搭設大型廣告物妨礙駕駛人視線,經交工局派員實地查察該廣告物確實設置於道路範圍內,有影響用路人安全疑慮,即依「市區道路條例」等相關規定,派工並於114年6月28日拆除違規廣告物,避免廣告物遮擋視線,以維護交通安全及市容。縣府依法行政,不容有心人士汙衊。

     交工局表示,該局依「雲林縣懸掛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第5條、「市區道路條例」第 16 條、「雲林縣市區道路管理規則」第41條 、「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 14 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82 條等相關規定辦理,並依據「雲林縣懸掛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第8條規定派工,並於114年6月28日拆除該違規廣告物。

     交工局強調,改善道路視線、避免廣告物、樹木、建築物等遮擋視線,是提升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雲林縣政府呼籲民眾及業者,應依規申請設置廣告物,不得任意於公共空間或交通節點設置,以免影響市容與交通安全,如獲通報違規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交工局指出,為維護交通安全與降低事故率,該局與雲林縣警察局依據道安會報決議積極處理路口10公尺範圍內,拆除違規大型廣告物作業,據道安會報統計,去(113)年針對路口範圍內違規大型廣告物的通報數量達100件,成功拆除了73件。再統計雲林縣去年路口交通事故件數,也發現各類型事故的件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等,都有顯著的下降。

     交工局表示,依據雲林縣警局統計去年路口交通事故件數,有人員死亡類50件死亡52人、有人受傷類6903件受傷9187人,相較於前(112)年死亡類61件死亡62人、受傷類7110件受傷9536人,死亡類型交通事故減少11件10人、有人員受傷類型減少了207件受傷349人。拆除路口違規大型廣告物73件,明顯對減少交通事故,有一定的正面影響。

     雲林縣政府為維護民眾交通安全,針對違法建置的廣告看板,不分黨派,一律依法行政。請罷免團體勿政治化,意圖栽贓公部門,陷依法執行的公務人員於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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