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空污、呼吸新鮮空氣 雲林縣濁水溪沿岸學生學習更安心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打擊空污、呼吸新鮮空氣 雲林縣濁水溪沿岸學生學習更安心

  • 濁水溪於每年10月至隔年4月,適逢枯水期及東北季風盛行季節,易發生河川揚塵事件,空氣中懸浮微粒濃度增加,影響下風處雲林縣濁水溪沿岸學校。雲林縣政府為守護縣內學童健康,積極逐步向行政院爭取新風換氣系統裝設經費,以降低濁水溪河川揚塵所產生之懸浮微粒進入教室,對學童造成健康之危害,並維護及保障學童上課環境品質。

 雲林縣受揚塵空汙影響最劇之麥寮、二崙、崙背三鄉鎮之公立國小,共計22 校230間教室獲行政院環保署第一階段教室裝設新風系統補助,於108年8月份完成裝設新風換氣系統,以因應秋冬揚塵來襲;同時縣府也積極向中央爭取,希望同樣受揚塵嚴重影響之西螺鎮、莿桐鄉各國小,及於這5個鄉鎮的公立國中、公私立幼兒園能獲得政府第二期裝設新風換氣系統的經費補助。

 張麗善縣長於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4月26日到西螺大橋關切濁水溪揚塵防制情形時,向蘇院長提出第二階段校園新風系統設置,擴大到西螺、莿桐及國中、幼兒園之必要性,當場蘇院長立即指示相關單位辦理。

 縣府於109年3月份獲行政院環保署補助,麥寮鄉、二崙鄉、崙背鄉、西螺鎮、莿桐鄉28所公立國中小及幼兒園,共349間教室於第二階段完成裝設新風換氣系統,並於109年8月份完成安裝及驗收事宜。私立幼兒園及麥寮高中高中部,共計12校、84間教室,卻未被納入補助對象,成為雲林縣避免學生遭受揚塵侵害防護網的缺角。現在縣府已向中央提出申請第三階段教室裝設新風系統,將第二階段未補助之私立幼兒園及麥寮高中高中部列入補助對象,要讓所有學童受教環境的空氣品質都受到保障。

 縣長張麗善說,在空氣品質監測半年下來,裝設新風換氣系統教室PM10之平均去除率為61%,而安裝的學校也都提到,教室內的空氣明顯改善,都能達到良好等級,濁水溪揚塵問題嚴重,「吃飯攪沙」長期困擾著南岸居民,其中濁水溪出海口200公頃裸露大沙丘更是揚塵主因,目前相關單位以「綠覆蓋」、「水覆蓋」及種植馬鞍藤等定沙等方式改善揚塵,已看到一些成效,但在徹底解決揚塵問題前,學生的環境及受教權還是需要獲得保障。

 張縣長指出,新風換氣計畫能有效過濾揚塵所造成的懸浮微粒,連動控制二氧化碳監測,為確保濁水溪沿岸的學童有優質的學習環境,縣府已成功爭取將麥寮鄉、二崙鄉、崙背鄉、西螺鎮、莿桐鄉各國中小及公立幼兒園已納入計畫中,但同屬濁水溪沿岸學校應該全數予以納入,不應分公私立及國中小、幼稚園,尤其這些幼兒園已加入公共化幼教政策為準公共化幼兒園,應比照公立幼兒園獲得中央政府同等關心,麥寮高中國中部有獲補助然高中部學生卻被排除在補助對象之外,一校學生兩種不同對待,請行政院能將濁水溪沿岸這12校84間教室的幼兒園及高中學生納入新風系統補助對象。

 中南部一直存在著空汙問題,嚴重影響學童健康,特別是學生與幼童尚在發育期,對空氣品質感受較為敏感,過去學校只能在空汙時期懸掛空汙旗幟,提醒學生避免在室外活動,發放口罩,以減低空氣汙染對學童健康之危害,現在裝設新風換氣系統,目的就是藉由防制設備阻止因河川揚塵所產生之懸浮微粒進入教室,降低懸浮微粒對學童之危害,擴大保護,於空品不良時節,積極發揮效用,守護濁水溪沿岸學童學習環境。

反萊豬 守護食安及國人健康 雲林縣議會三讀通過食安自治條例修正案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反萊豬 守護食安及國人健康 雲林縣議會三讀通過食安自治條例修正案

  • 雲林縣議會今(2)日三讀通過「雲林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未來於雲林縣內販售、使用的豬肉肉品、可食部位及其他相關產製食品皆不得含有乙型受體素。

雲林縣議會今日三讀通過食安自治條例修正案,張縣長與多位議員共同宣誓反萊豬,守護食安及國人健康。雲林縣議會今日三讀通過食安自治條例修正案,張縣長與多位議員共同宣誓反萊豬,守護食安及國人健康。
雲林縣長張麗善指出,雲林縣是養豬大縣,為了守護全台灣2300萬鄉親的食品安全及豬農權益,針對中央逕行宣布明年1月1日要進口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豬肉,讓所有鄉親連食的安全都要感到恐慌不安甚至焦慮,這已經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健康的原則,雲林縣不得不自救也不得不自保。

 

張麗善表示,今天非常感謝雲林縣議會所有議員,大家一致通過「雲林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修正案,共同守護鄉親的食品安全,希望雲林縣從畜牧場、食品加工廠到零售市場、傳統市場、大賣場、餐廳、自助餐等所有業者都能配合縣府訂定的自治條例,讓所有民眾來雲林縣都能吃到一碗健康安全的滷肉飯。   

 雲林縣議會民意黨團、國民黨黨團、誠信聯盟議員多次在議會質詢時,要求縣長張麗善拒絕瘦肉精豬進入雲林。張縣長也不斷重申會捍衛到底,堅決反對進口瘦肉精豬肉!今天縣議會舉行二、三讀會,通過「雲林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修正草案,規定於雲林縣內販售之豬肉及相關產製食品皆須明確標示豬原料之原產地,如未正確揭露原產地資訊,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從重處辦。縣政府並得公告於縣內禁止販售或限制販售方式。

張縣長重申會嚴格規範業者,捍衛鄉親食品安全。張縣長重申會嚴格規範業者,捍衛鄉親食品安全。
縣長張麗善說,未來在縣內販售之豬產品如未明確標示原產地,將依食安法裁處3至300萬元;如產地標示不實,依同法裁處4至400萬元;殘留萊克多巴胺超過食安法規定者,處6萬至2億元。縣府並得依產品風險及危害,公告禁止違規產品於本縣販售,或要求販售業者專區販售或以特殊標示警示消費者等限制販售方式維護消費者食之安全與放心。

 

雲林縣衛生局長曾春美表示,為確保縣民可安心消費及資訊透明化,中央規定從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零售通路,至餐廳、便當店、小吃攤等,不管是生鮮豬肉、加工食品、滷肉飯、貢丸湯或是任何含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都要清楚標示豬原料原產地。衛生局目前也印製標示貼紙供業者張貼使用,並加強宣導與輔導,明(110)年起將加強稽查,希望食品業者確實標示勿觸法。

 

此外,縣府農業處長魏勝德表示,因應萊豬的進口,縣府為保障民眾吃得安全,率先成立零瘦肉精聯盟,目前已經有356家畜牧場加入,未來我們會讓雲林所有畜牧場都加入這個聯盟,堅持零瘦肉精檢出,確保雲林良品豬的品質,讓全國民眾吃到雲林最安全最美味的豬肉。也鼓勵食品業者加入本縣零瘦肉精商店聯盟,讓民眾吃得安心、吃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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