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公共環境衛生及安全 雲林縣政府籲請民眾勿占用公有土地或違章建築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維護公共環境衛生及安全 雲林縣政府籲請民眾勿占用公有土地或違章建築

  • 鑒於公有土地遭違法占用影響環境衛生甚或造成公共安全疑慮,雲林縣政府配合各土地管理機關,進行排除違章建築占地行為,並籲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建設處代理處長鄭峯明表示,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新廳舍於111年10月17日動土,開工前發現本縣警察局所管後庄段103地號土地有被鄰戶越界占用情形,遂通報本府協助處理,本府於111年9月21日函送違建勘查通知書請行為人於文到後1個月內補正,為避免違建部分造成工安意外,期間多次勸導行為人先行改善,經本府於111年11月10日派員複查確認已拆除完畢。

根據民法第179條規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同法第179條規定:「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及刑法第320條第2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鄭峯明說明,違章建築倘占用公有土地,各土地管理機關除依上開規定向行為人追徵土地使用費外,更會吃上「竊佔罪」官司,屬刑事責任,請民眾勿貪圖便宜、以身試法,本府另以專案加速排除占用,以維公共安全及生活環境。

雲林縣112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通過 全縣平均漲幅1.07%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112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通過 全縣平均漲幅1.07% 將於112年1月1日進行公告

  • 雲林縣全縣共20個鄉鎮,土地面積約13公頃,112年度共計劃設6,945個地價區段,部分主要開發地區完成開發,合理調整公告土地現值,其餘鄉、鎮、市地區為微幅調漲或持平,全縣公告土地現值平均漲幅1.07%,依規定將於112年1月1日公告。

雲林縣政府地政處指出,本縣112年度公告土地現值作業,經本縣各地政事務所(斗六、斗南、西螺、虎尾、北港、台西)地價同仁,蒐集相關實價登錄資訊、市場交易行情、公共建設發展情形及社會經濟脈動等面向適度檢討,並於各地政事務所舉辦6場公開說明會彙集各界意見,在考量整體經濟發展、民眾賦稅能力及各地價區段間之均衡性等因素後,經雲林縣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通過。

112年度地價區段數較前年增加6個,共計6,945個地價區段數,112年公告土地現值平均調幅為1.07%,相較前年度(111年)平均調漲0.78 %。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1.12.26

縣內公告土地現值最高之地價區段為斗六市193、203地價區段,位置座落於斗六市大同路與愛國街交叉路口土地,區段地價每平方公尺17萬6仟元,換算土地1坪約58萬元;最低地價區段為四湖鄉137地價區段,是四湖鄉離島式基礎工業區低於海平面之海域土地,每平方公尺5元。

  雲林縣調整幅度較高之鄉(鎮、市),以斗南鎮、斗六市、莿桐鄉為主,公告土地現值調幅分別為3.31%、1.70%、1.56%,斗南鎮調整幅度為本縣最高,主要係因斗南小東市地重劃已於今年完成開發,帶動斗南鎮公告土地現值之調整幅度;另斗六市因有數個開發區發展,及建案推出,爰地價適度上漲反應地價;莿桐鄉調整主要為農地,價格調整不大,惟因農地面積大,以致整體調幅較大,其餘鄉、鎮、市為微幅調漲或持平。

 雲林縣斗南鎮小東市地重劃區完成公共設施、改善區內交通,離國道一號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約3至5分鐘路程,優化工業區投資環境,以提升產業聚集效益,地價調幅呈上漲;另斗六埤口自辦市地重劃區依買賣實例、發展趨勢,區內交易價格呈上漲趨勢;斗六社口區段徵收範圍地區,公共設施完善,建案陸續推出新成屋交易熱絡。

   112年公告土地值將於112年1月1日公告,民眾如有查詢需要,請於辦公時間洽本縣各地政事務所或連結本府地政處及各地政事務所網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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