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愛雲林 張麗善縣長感謝高雄市雲高慈愛會捐贈臺西麥寮低收及中低收救助金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岑祥報導

 

送愛雲林  張麗善縣長感謝高雄市雲高慈愛會捐贈臺西、麥寮低收及中低收每戶3,000元救助金

社團法人高雄市雲高慈愛會於今(8)日上午於臺西鄉公所及麥寮鄉公所辦理114年度雲林縣臺西鄉及麥寮鄉捐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活動,一早張麗善縣長親自到達臺西鄉公所,在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譚量吉、   中華民國雲林同鄉總會總會長林進忠、社會處長林文志、議員吳蕙蘭及鄉長李文來等人的陪同下,向高雄市雲高慈愛會表達敬意與謝意,也期望透過政府與民間團體的連結及公私協力,大家一起為社會盡一份心力,讓鄉親感受到社會的溫暖。

張縣長表示,高雄市雲高慈愛會由蘇萬基理事長93年創會後,已連續20餘年對雲林縣弱勢族群持續的關心與實質的捐贈;今日現任理事長余金龍再度率隊回母縣捐贈低收入戶跟中低收入戶,減緩生活上的經濟困頓,這次救助對象包含臺西鄉及麥寮縣,總共有832戶,總金額超過280萬元,每一戶現金3,000元,我相信受贈家戶必銘感五內,尤其近日的颱風帶來沿海地區嚴重災損,此時的雪中送炭,正給予弱勢家戶們及時溫暖。

張縣長說,在此也特別感謝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譚量吉,創辦了中華民國雲林同鄉總會,在他的帶領下,凝聚了雲林旅外同鄉的力量,不僅歷屆總會長對母縣都非常關心,更帶動各縣市雲林同鄉會活躍與團結;現任的中華民國雲林同鄉總會總會長林進忠也延續譚創會總會長的精神,而在他擔任新北市雲林同鄉會理事長時,也年年大力回饋故鄉。個人謹代表雲林縣鄉親,感謝所有旅外的雲林同鄉會對母縣的關心與回饋。

高雄市雲高慈愛會理事長余金龍表示,本會在創會理事長蘇萬基設立並打下社會服務的基石下,各屆理事長也延續服務的精神,關懷及協助弱勢族群。先前回饋家鄉雲林以學生獎助學金為主,近兩年則轉投入弱勢家庭的救助;113年捐贈本縣林內鄉及莿桐鄉低收及中低收戶計432戶,今(114)年再捐贈本縣臺西鄉低收入戶297戶及中低收入戶62戶,麥寮鄉低收入戶358戶及中低收入戶115戶,總計832戶家戶受惠,每戶3,000元救助金。

 臺西鄉長李文來表示,感謝高雄市雲高慈愛會對臺西鄉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的關心,我相信這款項可讓他們的生活得到一分鼓勵,他們也會覺得人間有愛,而對未來也會充滿著希望跟信心。

    雲林縣政府說明 丹娜絲颱風致財產損失 稅捐得以扣除減免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政府說明 丹娜絲颱風致財產損失 稅捐得以扣除減免

    • 因應丹娜絲颱風來襲,雲林縣稅務局特就與納稅義務人關係較為密切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稅目,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財產損失,申請減免稅捐之需要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房屋稅:

    (一)受重大災害,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二)房屋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之住家用房屋,淹水樓層免徵一年。

    (三)前二項之減免,依縣政府、鄉(鎮、市)公所或其他機關函送清冊憑參勘查辦理。

     

    二、使用牌照稅:

    (一)汽車及一百五十一cc以上機車因災害受損致不堪使用或暫停使用,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繳銷、停駛、註銷登記手續者,使用牌照稅計徵至災害發生之前一日。

    (二)汽車及一百五十一cc以上機車,因災害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手續,如檢具相關機關核發之證明及修車廠之證明文件,證明有停駛情形者,自遭受災害之日起至修復出廠日止減免或退還使用牌照稅。

    (三)當年度已開徵使用牌照稅,如因前二項原因而溢繳者,應檢附村(里)辦公處、消防局、警察局及地方政府等有關機關開具之災害受損證明(第二項請附修車廠證明),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提出申請退還其未使用期間或修復期間之使用牌照稅。

     

    三、地價稅:

    (一)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時,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十二條規定地價稅全免。

    (二)前項之減免,於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前或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具申請書向本(分)局提出申請,經現場勘查核定;或由其他機關函送清冊辦理。

     

    四、娛樂稅:

    (一)查定課徵之娛樂稅代徵人,因災害而受損害,得依勘查結果,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計徵娛樂稅。

    (二)申請期限為自災害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稅務局表示,民眾申請各項地方稅災害減免,可上稅務局網站(https://www.yltb.gov.tw/)/專區服務/災害減免專區,線上申請稅捐減免;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稅務局提醒,除了地方稅之外,國稅部分也有相關災害之稅捐減免規定,民眾可先拍照存證,並在災害發生後30天內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災害減免,詳情請洽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電話(05)5345573、虎尾稽徵所(05)6338571、北港稽徵所(05)782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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