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展開史上最大病媒蚊孳清及化學防治作業張麗善縣長: 一次殲滅病媒蚊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縣展開史上最大病媒蚊孳清及化學防治作業 張麗善縣長: 一次殲滅病媒蚊,阻絕登革熱擴散

雲林縣政府8日起連續2天動員156名人力及熱霧機186台,針對荷苞、水碓等地區全面展開病媒蚊孳清及化學防治作業,噴灑消毒面積達136.9公頃,動員規模與清消面積史無前例;縣長張麗善感謝來自各縣市清消人員、國軍支援,希望一次殲滅病媒蚊,阻絕登革熱擴散。

張麗善指出,雲林縣登革熱確診病累積迄今135例,除住家環境外,果園與水源都有確診者的足跡,這次集結各縣市專業環保人員於荷苞、水碓等熱區全面清消,希望能一次把病媒蚊殲減,讓登革熱疫情不要向外擴散,快速消滅。

 張麗善表示,關於農果園部分配合防疫清消封園一個月,每公頃補償6萬元,封園一個月後農產品必須經過藥物殘留等安全檢驗,確保安全無虞才能到市場販售,確保食安。但如果農民在封園期間進入採果,未遵守相關規定,會依法加倍開罰。

張麗善呼籲民眾在農務或外出時,務必做好個人登革熱安全防護措施,保護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確診登革熱民眾在出現症狀後五天內盡量在家休養,同時要注意個人防蚊措施,避免病媒蚊叮咬將登革病毒散播出去,以減輕醫療及防疫成本。

 張麗善強調,「沒有孳生源,就沒有病媒蚊;沒有病媒蚊,就沒有登革熱」,戰勝登革熱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希望這次清消總動員,一次把所有病媒蚊殲滅。

 雲林縣環保局表示,白線斑蚊繁殖迅速,為了防止病媒蚊孳生,環保局自7月14日起,不分平假日派環保稽查員赴家戶及空屋空地進行稽查,一旦發現積水孳生孑孓,將依據「雲林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裁處1,200元至6,000元以下罰鍰。

 另對於古坑鄉登革熱疫情熱區的荷苞村孳生孑孓者,將處以6,000元罰鍰;對於暖區的高林村、東和村、水碓村,則將處以2,400元至6,000元以下罰鍰。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民眾未能配合落實環境管理,共查獲積水容器孳生孑孓103件,裁處金額累計達17萬0,400元。

今天清消作業雖曾遇陣雨一度暫停約半小時,雨停後工作人員隨即馬不停蹄持續清消,另有一戶友善果園農場一度拒絕配合清消,經工作人員苦勸後將果園大門鑰匙交給工作人員,清消工作進行順利。環保局提醒民眾還是要做好「巡倒清刷」工作,避免病媒蚊孳生,遏阻登革熱。

雲林縣政府提醒 雇主聘僱外國人之住宿地點變更必須通報,避免受罰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政府提醒 雇主聘僱外國人之住宿地點變更必須通報,避免受罰

  • 雇主聘僱外國人之住宿地點變更,必須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下稱雇聘辦法)第33條第5項及第47條規定,雇主如為所聘僱之第2類外國人或中階技術外國人變更住宿地點,應於變更後7日內,以「外國人住宿地點變更通報單」通知外國人工作所在地及住宿地點之當地主管機關,且勞動部放寬通知方式,不限書面送達,得採網路申辦。

 雲林縣政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表示,若雇主未於變更後7日內,以「外國人住宿地點變更通報單」通知外國人工作所在地及住宿地點之當地主管機關,違反就業服務法(下稱本法)第57條第9款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有其他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依本法第67條第1項之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為避免雇主聘僱家庭看護工因有隨同被看護者輪住不同地點或海洋漁撈工因漁船作業有轉換工作地點之需求者,雇主得於辦理入國通報時預先通報家庭看護工隨同被看護者輪住或海洋漁撈工隨漁船作業轉換陸上住宿之地點。(如有輪住地點時,可一併在入國通報單註明所有輪住地址,後續即可不須另外辦理住宿地點通報);倘入境後,外國人未住於雇主安排之住宿地點、家庭看護工或海洋漁撈工之住宿地點未於入國通報時通報者,雇主應於入國通報或住宿地點變更後7日內,以「外國人住宿地點變更通報單」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如有輪住地點時,可一併在外國人住宿地點變更通報單註明所有輪住地址,後續不須另外辦理異動通報)。

 相關規定請逕上勞動部網站法令查詢 (https://www.wda.gov.tw/),若有相關疑義,可逕洽雲林縣政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電話:(05)5522828~31、5338087、5338086或勞動部電話服務中心:(02)8590-2567。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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