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2月1日起「巴拉刈」禁止販賣及使用 請農友遵守規定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109年2月1日起「巴拉刈」禁止販賣及使用 請農友遵守規定

  • 為兼顧植物保護需求與農民的健康及安全,禁用劇毒性成品農藥是國際農藥管理趨勢,國內也已陸續禁用多種劇毒農藥,巴拉刈屬劇毒農藥,人體誤食後,因無有效的解毒劑,故無法救治,對健康的威脅相當危險,農委會自106年10月5日預告禁止販售和使用巴拉刈,至今宣導緩衝期已長達2年以上。明(2月1日)起正式禁止農藥販賣業者販售及農民使用,動植物防疫所呼籲農藥行及農友務必遵守規定,切勿僥倖販賣及使用禁用農藥以免觸法,販賣禁用農藥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0萬以下罰金,農友若使用禁用農藥,最重可處15萬元以下罰金。

巴拉刈退場後仍有其他除草藥劑可以替代使用,如壬酸、固殺草、快伏草等。目前是壬酸推廣階段,為降低替代農藥所增加的成本,農友可持農會發放的壬酸推廣券,以每公升20元購買壬酸,每人最多補助10公升,歡迎農友向所在地農會洽詢,相關疑問也可致電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05-5523250,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雲林縣政府強化防疫整備召開武漢肺炎防疫應變中心第4次會議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政府強化防疫整備召開武漢肺炎防疫應變中心第4次會議

  • 防疫形同作戰,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雲林縣縣長張麗善1月20日即指示衛生局成立防疫應變中心,並於1月22日視察轄內應變醫院台大雲林分院相關防疫措施並進行相關就醫分流演練,強化本縣防疫量能,做好最周全的防疫與整備,截至目前本縣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確診個案。
武漢肺炎防疫應變中心第4次會議武漢肺炎防疫應變中心第4次會議
今(31)日下午,張縣長親自召集相關局處,並邀請專家委員共同召開防疫應變中心第4次會議,進行防疫措施檢討,期能使防疫整備不間斷,保障縣民的健康,也請民眾無須過度恐慌,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另進入醫療機構、大型賣場等室內人潮聚集密閉空間,請配合量測體溫、戴口罩。  
 有關口罩需求方面,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31起全數徵用國內口罩工廠生產之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每日共約400萬片,由中央指揮中心分配,提供民生需求(每天約釋出260萬片)及醫療或公務防疫及儲備需求(每天約140萬片)。民生需求由超商、藥妝、藥局、醫材等通路提供,釋出口罩將延續每人一次限買1至3片,暫定至2月15日止。張縣長也提醒健康民眾不需一律戴口罩,請優先讓有慢性病、就醫、陪病、探病需求的民眾購買。  
 此外,呼籲民眾若自大陸地區返國,應配合相關檢疫措施,有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檢疫人員,返國14日內務必落實自主健康管理,勿出入人潮擁擠場所,也勿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有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時,請撥打疾管署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或衛生局防疫專線5345811,依指示配戴口罩,衛生機關將協助後送就醫診療。就醫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及時診斷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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