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張麗善縣長會勘口湖鄉下崙村雲129道路拓寬改善工程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張麗善縣長會勘口湖鄉下崙村雲129道路拓寬改善工程

口湖鄉下崙村雲129道路起點位於四湖鄉林厝寮,往南經四湖鄉三條崙及口湖鄉下崙村,終點於台17線,全路段總長約7公里,全段大致已達計畫寬度12公尺,僅6K+500~7K+000介於福安路至台17線近500米路段,現況道路寬度僅6公尺,長年未重新舖設,路面瀝青混凝土裂化嚴重,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

雲129道路為通往下崙村福德宮之重要道路,周邊居民及遊客使用頻率高,為便捷口湖鄉及四湖鄉村落通行,由縣府與口湖鄉公所爭取規劃下崙村雲129道路拓寬改善工程,改善雲129線(6K+500~7K+000)交通瓶頸段,促進產業經濟、提升民眾生活品質及提升周遭交通便利。雲林縣長張麗善今26日下午特地率工務處長汪令堯前往會勘,向鄉親說明工程規劃,縣議員黃文祥、蕭慧敏等人亦會同關心。

張縣長指出,口湖鄉下崙村雲129道路拓寬改善工程,位於雲129(6K+500~7K+000)處,改善總長度近500公尺,總經費1,570萬元,首先規劃投入改善項目含道路鋪面修復長度約495公尺、寬度約10公尺,排水溝修復長度約495公尺。

另由於該改善道路兩側為私人土地,期待地方民意代表全力協調地主,簽署土地同意書,在經獲地主同意切結土地無償使用後,縣府將儘快設計施工,期望透過道路鋪面及拓寬改善,提高整體利用率、增加空間多元使用率,以及串聯各具特色空間形成適合遊客及居民的遊憩、休憩環境,將空間各項功能最大化,吸引人潮聚集。口湖鄉公所並期盼能獲得雲林縣政府支持,雲129道路拓寬改善工程對鄉內道路環境及觀光將有莫大的幫助。

保障派遣勞工 雲林縣政府嚴禁定期契約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保障派遣勞工 雲林縣政府嚴禁定期契約

  • 為避免派遣事業單位以要派契約期間作為與派遣勞工訂定定期契約的理由,以規避勞工法令相關終止契約及給付資遣費的責任,同時兼顧派遣勞工的僱用安定,勞動基準法第9條條文明定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的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

 雲林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事務處長張世忠表示,配合定期契約的簽訂禁止,勞動基準法第22條之1規定,派遣事業單位積欠派遣勞工工資經主管機關處罰或依勞基法規定限期令其給付而屆期未給付者,派遣勞工得請求要派單位給付。要派單位應自派遣勞工請求之日起30日內給付。要派單位依上述規定給付者,得向派遣事業單位求償或扣抵要派契約的應付費用。

 

張世忠強調,成功的企業除遵守勞動法令外,更應將員工視為是最重要的資產,保障其勞動權益,勞雇雙方應在薪資待遇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以禮相待,互相尊重,才能減少勞資糾紛發生的機會,勞資也才得和諧共同努力,共創雙贏的局面。

 

事業單位若有勞動法令上之疑義可逕洽勞動部(02-89956866)或本府勞動暨青年發展事務處(05-5522855)諮詢,另勞工於求職時應勇於和雇主溝通薪資待遇、勞工保險權益等,並保留勞雇契約、薪資袋等證據,如有發現事業單位有違反勞基法情事,可檢具相關事證,逕向本府勞青處申訴,亦可撥打勞動部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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