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土庫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揭牌 社區友善育兒再升級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土庫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揭牌 社區友善育兒再升級

  • 優化育兒環境,雲林縣政府活化閒置多年土庫鎮第二零售市場,設置「土庫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提供平價、專業、近便的托育服務,今(17)日上午舉行揭牌記者會,由縣長張麗善偕同縣府社會處長林文志、土庫鎮長陳特凱、縣議員張維心、王鈺齊、黃美瑤、陳乙辰、黃凱議長助理黃鳳、沈宗隆議員特助沈昱霆、土庫鎮民代表會洪小龍代表、立法委員張嘉郡及丁學忠聯合服務處副主任陳建彰、雲林縣土庫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執行長張安琪等共同揭牌,呼籲有生育能力年輕爸媽一起增產報國,有政府做後盾,不必擔心養育負擔。

雲林縣土庫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由縣府委託社團法人嘉義市希望種子兒童暨青少年成長協會經營管理,收托對象為滿2個月至未滿2足歲嬰幼兒。中心已完成設置並營運,截至114年11月底,收托人數達40名,逐步落實雲林「友善育兒」政策,獲家長與社區一致肯定。

張麗善縣長表示,雲林縣自113年宣布推動兩年六億催生雲林萬寶龍計畫,有效推升雲林的生育率。雲林縣113年粗出生率為10.6‰全國第一,更在今年8月就提早達標,獲得大小龍年的第1萬名寶寶。目前為止,雲林這兩年已誕生1萬1,250名寶寶。

張麗善縣長接著指出,除了催生寶寶外,雲林縣政府也積極布建托嬰中心及幼兒園幼幼班,希望讓家長可以放心生、安心養。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零至二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政策,持續規劃設置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擴充托育量能、提升服務品質與可近性。


張麗善縣長表示,目前縣內準公共托嬰中心有13家(可收590名幼兒)、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有8家(可收222名幼兒),合計21家(共可收托812名幼兒);未來民間預計新增3間私托(可增加收托110名幼兒)及縣府持續佈建11間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可增加收托386名幼兒),合計新增14間托嬰中心,可增加收托496人。屆時雲林縣的整體量能可望達到準公共托嬰中心16 間(可收托700名幼兒)及公設民營托嬰中心19間(可收托608名幼兒),總計35間托嬰中心、總收托量可達1,308名幼兒;另外幼兒園的幼幼班至116年度也可增加收托至4,411位小朋友,全面提升在地家庭的育兒支持。

此外,中央跟地方政府推行多項福利政策,減輕家長育兒負擔,在公設民營托嬰中心部分,每名幼兒每月僅需收費9,000元整,扣除托育補助第一胎補助7,000元、第二胎8,000元、第三胎以上9,000元,等於每名幼兒最多每月只要負擔2,000元即可就托,這代表雲林的托育資源不僅量能擴充,更朝向就近可及、品質提升的方向穩健前進。 


張縣長強調,土庫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啟用後,除落實衛生安全與專業托育,也將結合社區資源辦理親職教育、育兒指導與必要的早療轉介,提供家庭更周全的照顧網。另外縣府在居家托育人員的媒合也推出「托育媒合一點通line@」線上托育媒合平台及「獎勵擔 任居家托育人員計畫」,讓想要將寶貝送托由居家托育人員照顧者也可以有更多元的選擇。


土庫鎮長陳特凱表示,張麗善縣長帶領團隊在鼓勵生育萬寶龍計畫推行之前,就已系統性盤整托育規劃。土庫鎮托嬰中心前身是荒廢已久的第二零售市場,今日托嬰中心落成,不僅活化建物,又能讓新手父母育兒之路無後顧之憂,目前收托已經額滿,排托人數多達54位,供不應求。公所會持續尋求合適地點,爭取縣府支持,回應鄉親托育需求。


縣府社會處長林文志補充,無論從生育、養育、托育至未來教育,張麗善縣長很用心替鄉親做好規劃。雲林縣目前在六大警分局區設置六區親子館,提供玩具圖書使用、親子教育講座、親子活動、幼兒照顧諮詢服務、托育服務諮詢、幼兒照顧諮詢、社區宣導,還有育兒指導服務計畫,各項措施都是希望讓雲林的寶貝可以有更安心、快樂的成長環境。未來縣府將持續優化公共托育,深化公私協力,讓每一位雲林的孩子都能在安全友善的環境中成長,每一個家庭都有穩固的育兒後盾。

雲林縣政府澄清網傳『65歲隱藏補助』錯誤說法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政府澄清網傳『65歲隱藏補助』錯誤說法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非普發、須審核

  • 針對近期網路與社群媒體間廣泛流傳之影片及貼文,內容宣稱政府為65歲以上長者提供每月最高8千多元之「隱藏補助」,且可與多項年金如勞保年金、農保年金及國民年金同時領取等說法,雲林縣政府今(12/17日)發布澄清聲明,以免引發民眾誤解或錯誤期待。

 首先,縣府重申,政府確實有提供針對經濟弱勢長者之社會福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此為依《老人福利法》與相關行政規範所設計的申請制社會救助措施,並非無條件普發性補助。申請者需同時符合多項資格門檻,方能提出申請並經審核通過後領取補貼,以落實照顧真正有需要的長者。

 根據現行規定,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申請資格包括:

1、年滿65歲,並在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且最近一年在國內居住超過183日。

2、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3、家庭人均收入低於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主管機關當年度最低生活費2.5倍, 且不超過全臺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

4、家庭總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總額在規定範圍內。

5、全家所有之土地或房屋未逾越合理居住空間。

6、未入獄服刑、羈押或依法拘禁等其他法定限制。

 縣府指出,網路影片中僅提及「65歲即可領取」而忽略上述收入與資產審查條件,容易讓民眾誤以為這是一項不設門檻的普發性補助,與實際規定有明顯差異,特此澄清正確資訊。

 此外,有影片宣稱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可與勞保年金、國民年金、農保年金等多項退休年金同時領取。縣府經查實際情況如下:

1、可併領: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可與勞保年金以及國民年金中的老年年金併領,但仍需通過收入與資產資格審核,且年金給付高者可能因此喪失中低收入資格。

2、不可併領:若長者已領取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俗稱老農津貼)、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等,則不得同時申領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換言之,並非如影片所稱「多項津貼、年金全數可同時領取」,此類訊息屬於錯誤或具誤導性說法,易造成社會大眾錯誤理解及不必要的期待。

 雲林縣政府提醒縣民,社會福利措施設計目的在於精準扶助真正有需要的弱勢族群,若有資格不符而誤以為可無條件領取,不僅可能違背法令規範,也可能因提供不實資訊而延誤申請真正適用之補助。縣府呼籲民眾應以官方公布之資訊為準,如有相關疑問可洽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處或社會福利服務窗口核實查詢。

 縣府也將持續加強資訊澄清與宣導,確保各項社會福利政策能正確傳達予每位符合資格之民眾,避免錯誤訊息造成不必要之困擾與不安。如需進一步瞭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相關規定、申請資格及流程,歡迎至各鄉鎮市公所或社會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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