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表揚111年度績優環保志工 淨零永續幸福飛揚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政府表揚111年度績優環保志工 淨零永續幸福飛揚

  •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今(11/9)日舉辦「111年度績優環保志(義)工與環保志(義)工隊及優良水環境巡守隊頒獎典禮」,表揚績優環保志(義)工、績優資源回收站及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採購績優單位,縣長張麗善到場感謝環保志義工、民間企業與團體長期致力於環境的維護及環境教育的推廣。 

雲林縣環保志工隊、水環境巡守隊以及環境教育志工人數將近8千5百人,長期投入社區環境清潔維護、資源回收分類、淨溪(灘)、水環境巡檢及推動全民綠生活等環保工作,守護家園環境並積極帶動社區居民落實環保,111年度績優環保志工隊由「虎尾鎮北溪社區發展協會環保志工隊」榮獲特優獎、「麥寮鄉施厝社區發展協會環保志工隊」、「古坑鄉新庄社區環保義工隊二隊」及「二崙鄉崙西環保志工隊二隊」榮獲優等獎;優良水環境巡守隊則由「虎尾鎮頂溪社區發展協會水環境巡守隊」、「雲林溪水環境巡守隊」及「二崙鄉湳仔村水環境巡守隊」三隊榮獲優等獎,個人獎項頒發10名優良環保志工、5名優良長青志工、5名優良巡守隊員、3名優良環境教育志工及15名優良防疫志工,其中優良長青志工獲選者82歲張政一耆老,推動環保服務已12年,服務時數達1371小時,無私奉獻推動環保及宣導環境教育,是所有民眾值得學習的優良環保楷模。 

 典禮中亦表揚代表雲林縣參加111年全國環保志(義)工群英會的優秀環保志工隊伍,「古坑新庄社區」榮獲環保啦啦隊加油表現獎、「斗六市三平社區」榮獲環保金頭腦特優、「虎尾鎮頂溪社區」榮獲資源分類王特優及「虎尾鎮興中社區」榮獲環境保衛戰優等,各項競賽表現傑出優異,展現本縣滿滿的環保正能量! 

 縣長張麗善表示,感謝環保志義工們長期投入環保服務及環境教育推廣,因有著這份熱忱與堅持,讓雲林各地充滿了愛、永續與歡笑,期許這份守護水水雲林環境的心,能持續在本縣各個角落傳承發揚,雲林環保局也將持續、積極地辦理環境保護、環境教育相關課程及活動,輔導志工夥伴們將環境保護、環境教育及水環境巡守等專業知識與行動融入日常生活中,並感謝民間企業與團體積極參與綠色消費,公私協力齊心推動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讓雲林朝2050淨零排放前進!

雲林縣稅務局說明 房屋稅、地價稅「自住條件」大不同 一張表秒懂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稅務局說明 房屋稅、地價稅「自住條件」大不同 一張表秒懂

  • 近來有民眾詢問,新建房屋已經交屋完成且準備入住,什麼時候可以申請房屋稅及地價稅自住優惠稅率?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房屋稅及地價稅分別以「自住房屋」及「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最為優惠,但2者適用要件確有不同,例如:房屋稅須「實際入住」,而地價稅則須「戶籍遷入」,民眾經常混淆不清。究竟適用要件有何不同,稅務局貼心整理比較表說明2者之差異,讓民眾快速了解,並把握最佳申請時機。

自住條件圖表自住條件圖表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每年5月一次開徵,但其實是「按月」計算稅額,民眾如符合條件即可盡快提出申請,盡早適用;地價稅雖是「按年」核算稅額,但如符合條件,仍應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11月開徵才能適用,尤其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相較於一般用地基本稅率10‰,稅額至少便宜4倍,提醒民眾把握申請期限,維護自身權益。申請一次,如條件未改變,以後不必再提出申請。

 稅務局並表示,每年11月為地價稅開徵期間,本(111)年地價稅稅單已在10月底前陸續寄發,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請民眾按時繳納,如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可向該局斗六總局或所屬虎尾、北港分局申請補發。

 稅務局設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簡稱:納保官),民眾如遇稅務上的問題與該局產生稅捐爭議,可洽納保官協助進行稅捐爭議的溝通與協調,納保官姓名及聯絡方式,可上雲林稅務局網站(https://www.yltb.gov.tw/)「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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