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張麗善縣長現勘斗六市江厝里資源回收場火警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政府張麗善縣長現勘斗六市江厝里資源回收場火警

  • 昨(20)日晚間9點多斗六公所江厝回收場發生火警,今(21)日上午縣長張麗善率消防、警察、環保及市公所等相關單位前往火災現場進行瞭解。

張縣長現勘斗六市江厝里資源回收場火警張縣長現勘斗六市江厝里資源回收場火警

縣長張麗善表示,昨天上午雲科路3段竹圍大橋大型廢棄物暫置場及晚間江厝里回收場接連二處傳出火警,突顯雲林長期以來的垃圾去化問題;雲林縣垃圾去化問題多仰賴外縣市幫忙焚化,常因歲修及各種因素無法如期幫忙焚化,縣府積極提升垃圾自主處理能力,除了目前以垃圾打包方式進行壓縮減積外,也於上個月啟用全國第一套零廢棄資源化系統(ZWS),將廢棄物轉變成40%燃料棒、17%廢料,廢料其中80%扶植土、20%作低強度運用,減少垃圾去化壓力。 

張麗善進一步說,有關斗六市公所向中央環保署爭取大型傢俱破碎機補助未果部分,縣府將持續努力協助爭取,以提升大型廢棄物處理效率。同時也呼籲鄉親,從生活中落實源頭減量和做好資源回收,與我們一起努力治標又治本,維護乾淨整潔的家園。

 消防局長林文山表示,昨(20)日晚間約9點35分接獲斗六公所江厝回收場火警,消防局立即出動公園、斗六、古坑、斗南等分隊,共8輛救災、救護車,16名消防人員前往灌救,斗六清潔隊也調度大型機具前往協助,無人員受困或受傷,火勢於21日凌晨00:47熄滅 並於 1:17殘火處理完畢。

 林文山指出,經初步調閱現場監視器,及現勘現場起火點有很多鋰電池,加上天氣天乾物燥,初步研判疑似沼氣自燃,及鋰電池引起火苗,使堆置的垃圾瞬間起火燃燒,詳細起火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警察局長顏旺盛也表示,在一天內發生二場廢棄物暫置場的火警,警方特別慎重,啟動調查是否有外力介入,目前並無發現任何外力。

 環保局長鄭育麟表示,環保局將再加強管理並協助公所更新消防設備;同時希望公所加強回收場的管理及動線規劃,及提出大型家具再利用方案。此外,持續爭取中央環保署的大型廢棄物破碎機等相關經費補助。

雲林縣政府「納保官」與「消保官」合作 接地氣深入社區宣導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政府「納保官」與「消保官」合作 接地氣深入社區宣導

  • 為保障消費者及納稅者權益,並強化主動為民服務,雲林縣政府積極推動消保官與納保官結合,實地深入縣內社區共同宣導,第一場宣導活動在斗六市八德里社區活動中心零距離貼近民眾,加強民眾消費安全的意識及課稅公平之理念。

「納保官」與「消保官」合作,深入社區宣導。「納保官」與「消保官」合作,深入社區宣導。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於106年12月28日施行,制定重點為(1)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2)落實正當法律程序(3)公平合理課稅(4)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5)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該局為提供納稅者必要協助,指派2名具稅務專業背景人員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簡稱:納保官),居於超然獨立地位,協助民眾進行稅務爭議案件的溝通與協調,或提供稅務諮詢與協助,實現課稅公平及嚴守程序正義。

稅務局說明,該局納保官首度結合消保官深入社區進行稅務宣導,用接地氣的方式向民眾解說納保法相關規定與納保官的工作內容,使民眾在盡國民應盡的繳稅義務同時,也能了解自身權益,同時落實執行有關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讓雲林縣能夠在兼顧財政收入及民眾認同感下疏減訟源,確保民眾權益及各項稅務運作。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未來持續以在地服務精神進行食安消費及納稅服務的一系列宣導活動,期盼深入社區宣導讓更多鄉親知道應有的食安及稅務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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