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陀兒颱風雲縣災害應變中心會議 縣長張麗善:不可輕忽 嚴陣以待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山陀兒颱風雲縣災害應變中心第一次會議  縣長張麗善:不可輕忽 嚴陣以待

  • 山陀兒颱風侵襲台灣,雲林縣政府今(/30)下午4時召開災害應變中心第一次工作會議,縣長張麗善表示,颱風行進方向一直在向西修正,將帶來強風豪雨,各單位不可輕忽;並呼籲民眾颱風期間儘量不要出門,避免前往山區與海邊等易致災地區,確保自身安全。

 縣長張麗善表示,本次山陀兒颱風所帶來的總雨量,目前氣象署預估在古坑鄉山區約100-200毫米,平地地區在80毫米以下,而風力預估為5-6級強陣風,雖然看似對本縣影響較小,但颱風行進方向中央氣象署一直在向西修正,路徑一旦持續偏西,將為本島西部帶來強風豪雨,請各單位不可輕忽、嚴陣以待。

 張縣長指示,水利處及沿海鄉鎮應特別留意低窪地區,應提早因應,各單位所權管之水閘門、抽水站等水利設施務必保持功能正常並請操作人員時時監控水位,加強戒備。交工局、警察局及各公所務必隨時注意河川水位之變化,必要時實施道路及橋梁封閉作業,尤其注意車行地下道部分,避免車輛誤闖而發生危害。

 張縣長並要求新聞處利用官網、FB、LINE及第四台跑馬燈等平台,提醒民眾做好各項防颱準備。社會處留意颱風訊息,如達到緊急撤離標準時,應立即通知各社福機構撤離,以維護機構住民安全。

 另有鑑於上次凱米颱風造成本縣高達8萬多戶停電,給縣民帶來極大的不便,張縣長請台電公司備好申請跨區支援調派工作,同時考量搶修復電之對象的優先順序,避免再次引發民怨。並叮嚀鄉親,颱風期間儘量不要出門,避免前往山區與海邊等易致災地區,確保自身安全。

 張縣長最後裁示,面對變化莫測颱風天候縣府、公所及相關單位都審慎以對,預計今晚10時雲縣災害應變中心升高為二級警戒,隨時觀察颱風動向並做出最好因應對策,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雲林縣政府呼籲颱風來襲勞工出勤 應以「安全」為首要考量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政府呼籲颱風來襲勞工出勤  應以「安全」為首要考量

    • 颱風天勞工是否出勤,雲林縣政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張世忠處長表示,颱風來襲屬於天然災害之一,而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是否出勤,應以「安全」為首要考量。

     張世忠處長進一步表示,因颱風來襲而停止上班之日,並非勞動基準法所定之「休假日」,至於事業單位之勞工在何種狀況下得停止工作,宜由勞雇雙方事先訂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或工作規則之中,以求明確;明訂時可參照勞動部訂頒「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之規定。如事前並無約定,可參照前開辦法辦理。

     又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颱風發生期間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能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另一方面,勞工若應雇主之要求而勉力出勤者,雇主除應照給當日之工資外,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另勞工若因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而造成傷害、疾病或殘廢,雇主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給付員工職業災害補償費用及勞工在職業災害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勞工公傷病假。

     另依勞動基準法第32條及第40條規定,雇主如因為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必須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或使勞工在第36條至第38條所定勞工之假期工作時,應於工作開始後的24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並於事後補給勞工適當之休息。

     為避免單位逾期通報,張世忠處長提醒單位可於通報截止期限前先行傳真或E-mail,並於5日內正式函文連同附件送本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備查(核備),相關資訊可至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網站查詢或電洽(電話:552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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