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消防局109年1至6月住宅火災案件統計分析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消防局109年1至6月住宅火災案件統計分析

  • 近期高雄及台南住宅火災皆造成多人死傷,居家防火安全的提升刻不容緩,雲林縣消防局統計本縣1至6月住宅火災案件,分析其發生原因及發生時段,提出各項提升居家防火安全性之策略及手段,讓本縣縣民能夠付諸實行以提升自身住家安全。根據雲林縣消防局統計,109年度1月至6月建築物火災結果,總共發生51件建築物火災,其中30件為住宅火災,住宅發生火災的機率高達59%,可見住家防火意識仍需提升。
雲林縣消防局指出,在住宅火災統計資料中,以「電氣因素」為主要火災發生原因,「敬神祭祖」為次要火災發生原因,分析如下:
一、因電氣因素(電器或電線)造成火災原因共計14件,佔47%,火災發生時間為0-3時3件、3-6時1件、6-9時1件、9-12時2件、12-15時4件、18-21時2件、21-24時1件,統計後發現主要發生火災的時段為12-15時,佔29%,此時段為民眾午休時段,警覺性較低,因此建議民眾可在家中各居室、走廊及樓梯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防止火災發生時因警覺性降低而造成延遲發現火災,使得火勢擴大而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在住宅火災中將近一半為電氣因素所造成,可見須提升民眾對於電氣使用的習慣及安全。因此用電安全謹記「5不1沒有」原則,5不-「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濕污損」、「電源插座不長插」、「電器旁不放物品」,1沒有-「沒安全標章的電器不用」,亦提醒民眾住家若超過20年以上室內配線應委請合格電器承裝業者重新汰換。
二、因敬神祭祖造成火災原因共計6件,佔20%,火災發生時間為9-12時3件、12-15時1件、18-21時2件,本縣敬神祭祖火災案件,均發生在民眾活動頻繁的時間,非深夜,可見本縣縣民敬神祭祖時常有不在神明廳附近或燒金紙時人未在旁邊看顧,導致未及時發現火災,本縣縣民應謹慎思考家中神明廳易燃物(金紙或香)的擺放位置、神明桌使用玻璃墊板及燒金紙時「人離火熄」等觀念。
 三、因遺留火種造成火災原因共計5件,佔17%,火災發生時間為0-3時1件、6-9時1件、12-15時2件、18-21時1件,本縣遺留火種造成火災案件無論在深夜時段或頻繁活動時段皆會造成火災,因此更應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於火災初期時能及早偵知,避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四、因爐火烹調造成火災原因共計1件,火災發生時間在18-21時,可見本縣縣民使用爐火烹調時常有不在爐具附近導致乾燒而不自知,因而釀成火災,應加強「人離火熄」的觀念。
消防局表示,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成功作動件數共計5件,已成功挽回5個家庭避免遭受生命及財產上的威脅,雲林縣消防局於109年起有開放本縣縣民符合弱勢族群、行動不便者或高風險建築物等相關資格可至居住地消防隊申請補助安裝(相關網址:https://ylfire.yunlin.gov.tw/cl.aspx?n=7561)
 消防局說,每當住家發生火災等狀況,除起火戶人命傷亡外,更造成財產的損失,家庭的重建之路更是令人痛心,因此為能夠有效避免火災造成人命的傷亡、財產的損失,除了養成良好的用火、用電觀念之外,住家如能夠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火災初期透過及早偵知達到初期避難、初期滅火,以降低縣民因火災發生導致生命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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