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核實提報17.9億災後工程 通過率達98% 有助加速復建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政府核實提報17.9億災後工程 通過率達98% 有助加速復建

  • 雲林縣政府24日表示,本次凱米颱風縣府依災害情況向中央核實提報208件、17.9億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於25日召開審議會議,雲林通過率達98%,縣府提報確實,將有助經費核定,可加速復建工程。至於嘉義縣、南投縣因提案尚有疑義,仍待工程會擇日專案審議。

 雲林縣政府強調,縣府申請復建工程經費17.9億元,與鄰近台南市提報 14 億元、高雄市提報15億元相近。民進黨雲林縣議會黨團所謂「選擇性提報」,與事實嚴重不符,縣府盼各方共同努力完成災後復建工作,切勿流於政治口水。

 雲林縣政府表示,凱米颱風對雲林縣造成多處災情,工程會副主委李怡德8月9日至雲林現勘,雲林縣長張麗善率縣府團隊具體提出復建需求,李怡德當時請縣府依「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及執行作業要點」核實提報,以加速審議進度。

 雲林縣政府表示,8月9日工程會現勘時,初估復建工程經費是12億,後經各鄉鎮市公所提報,再由縣府會同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及縣府財政處現勘確認實際災損,總計提出208件、17.9億元災後復建經費。案經工程會審議,通過率達98%,將於25日進行最終審議,顯見縣府無浮報浪費公共資源情形。

 雲林縣政府指出,風災後,張麗善縣長立即指示動用縣府災害準備金約4億元,並依預算執行規定,以縣庫緊急墊付1億元,總數投入5億元搶修搶險,先行修復農水路、水利設施、養殖排水等,有效避免災損擴大,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雲林縣政府表示,張麗善縣長更於8月29日與經濟部水利署長賴建信會面時,爭取中央分期分年補助治水經費,並提報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雲林縣第8批次治理工程,以及113年度增辦應急工程,成功獲取中央補助46.4億元經費。

 雲林縣政府強調,縣府長期投資境內基盤設施,並積極維護管理,確保工程的持續使用與安全性,充分發揮公共資源,使轄內災害影響程度大幅下降。若單純以災後復建工程提報案件、金額數量,論斷縣府施政作為,既不恰當,也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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