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區府會報導專業雜誌
就補償基準,張麗善縣長指出,農民本身奉獻土地迎合糧食自給率,她以稻米收入標準做為基準來爭取,補助土地所有權人,若以每一期作水稻收入,應該大概20萬收入,最起碼兩期水稻對地補貼,每一公頃每年基本補償應該是在40萬。
而在產、滯銷部分,縣政府針對所做公共設施或是產、滯銷行銷管道建立,也會提出應為農民所做相對設施補償或補助,協助所有農民本身於產、滯銷能夠行銷的管道、甚至在面對極端氣候情況下,冷鏈各方面設備設施,縣府也會連同農民權利共同來爭取。
近年倡議減少資源浪費跟垃圾產生,今日議會總質詢陳芳盈議員、蔡東富議員特別提出二手嬰幼兒用品再利用多元育兒資源系統,尤其雲林縣萬寶龍計畫如火如荼推動中,短期之內雲林縣預計增加10,000多名嬰幼兒,環保局若能配合低碳政策推廣二手嬰幼兒用品再利用,循環價值非常可觀,請環保局研擬二手嬰幼用品永續未來,減少資源消耗、碳足跡,實現循環經濟、培養環保意識可行性的計畫。另賴淑娞議員也針對道路交通安全,提出車行重要路口,車輛停止線跟斑馬線設置位置,往往影響到用路的安全,建請交工局參考其他縣市做法修正內縮路口斑馬線跟停止線,讓行人行走也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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