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區府會報導專業雜誌
再者,稅務局為推動房屋稅負合理化並兼顧縣民租稅衝擊影響最小化,自105年開始,即逐次調整房屋標準單價,調整後房屋標準單價,適用於重行評定後新、增、改建房屋,不溯及舊有已評定房屋;此外,也適當修正本縣房屋地段調整率,例如當街路繁榮程度變動大時,採較溫和的調整幅度,而在街路繁榮程度沒落時,亦適當調降地段率,使得本縣房屋地段合宜率比例高達83%,已合理反映實際狀況。此項作為,不僅獲得財政部「房屋稅稅基努力度」考評第二名之肯定,亦使本縣房屋稅稅收逐年穩定成長,對本縣收入有挹注,公共建設更臻完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