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區府會報導專業雜誌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表示,施作土地不限於私有地,若土地是向國有財產署承租者,只需再檢附國有耕地放租租賃契約影本。因補助件數有限,請農民於10月20日前檢具申請書、土地所有權證明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等資料向當地公所或農會提出申請,如有相關疑問,可向縣府農業處森林保育科 (05-5522515) 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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