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區府會報導專業雜誌
自救會與開發業者在今年3月12日於台西鄉五港村召開第一次協調會,但當日雙方協調未果,反風車自救會於3月15日前去工地抗議要求停工,業者當日宣布停工;本府於3月16日立即函請經濟部能源局協助盡速處理,今自救會再度至縣府陳情,要求立即停工並撤出施工機具,本府將隨即再次發文能源局轉達民眾訴求。
雲林縣長張麗善強調綠能開發要成為符合地方需求,促進產業升級,兼具環境保護的設施。對此,本府已訂定「雲林縣推動綠能政策指導原則」,以三不原則:1、不影響農漁業權益及發展。2、不妨礙環境景觀及觀光發展。3、不違反國土計畫目標及有秩序發展。及三要原則:1、要產業發展及地盡其利。2、要充分就業及繁榮地方。3、要尊重民意及保護縣民。建立審查機制及程序,為綠能設施嚴格把關,尊重民意及保護縣民健康安全。
建設處長李俊興表示,將民眾及民意代表意見納入考量,已修訂規定風機設置與民宅距離為1000公尺,並於申請籌設許可前召開設置地方說明會等規定,已於109年9月21日及110年3月8日函送經濟部能源局,盼中央儘速同意備查,減少地方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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