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雲林縣虎尾鎮農會主張2月1日理監事候選人資格審查小組會議無效案 雲林縣政府聲明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有關雲林縣虎尾鎮農會主張2月1日理監事候選人資格審查小組會議無效案 雲林縣政府聲明

  • 有關虎尾鎮農會於2月2日記者會上主張該會2月1日召開理監事候選人資格審查小組會議無效案,雲林縣政府聲明如下:

1. 虎尾鎮農會於2月1日所召開理監事候選人資格審查小組會議,係虎尾鎮農會依「農會理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農業資格認定及審查辦法」規定組成之7人小組,經6人出席會,符合出席委員過半數始得開會之規定,且本府依規定指派人員列席,故該小組會議具合法性。

2. 農會理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農業資格認定及審查,依「農會理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農業資格認定及審查辦法」規定,應由上開小組會議辦理審查認定。

3. 本府指導員於1月26日審查小組會議中係表達「有出具農用證明者,因該證明屬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建議是否可不用現地勘查」,且經1月26日小組會議主席做成「有出具農用證明,就不用現地勘查」之裁示,並非本府指導人員擅專。

4. 另本府業務科長於2月1日列席審查小組會議時,針對虎尾鎮農會依1月26日審查小組會議結果所發出之通知申復公文內容使用「有疑慮」字眼,旨在請審查小組會議確認該次會議審查登記理監事者之結果是「不合格」或「有疑慮」,並未判定該次會議屬「並非合乎行政程序的正式會議」,亦非指會議「有疑慮」。復經會議主席聲明那些資格「有疑慮」的登記參選理監事者為「不合格」,當天會議最終也完成合格者的號次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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