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職場新鮮人!雲林縣政府「求職防詐行動」5/8啟動21場校園巡迴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守護職場新鮮人!雲林縣政府「求職防詐行動」5/8啟動21場校園巡迴

暑假與畢業季前夕,正是青少年打工、新鮮人求職旺季,為防範求職詐騙日益猖獗,守護在學學生與社會新鮮人的就業安全,雲林縣政府將於5月8日起前進縣內21所校園展開雲林「求職防詐行動」巡迴宣導,推廣「求職先查證,安心再上工」防詐觀念。縣府於今(4)日舉辦「求職防詐行動」校園宣導記者會,縣長張麗善特別提醒青年朋友,無論是求職或打工,都應提高警覺、審慎查證工作資訊;對於標榜「高薪」、「輕鬆」或「免費出國」等誘因,更要多加留意,以免落入詐騙陷阱。

張麗善縣長表示,今年度雲林縣求職防騙、薪資揭示暨就業隱私校園宣導,規劃深入境內21所國中、高中、大專院校進行校園求職防詐宣導,採用戲劇演出形式,劇本改編自真實新聞案例,融入「三大求職準備」、「七不原則」、薪資揭示及就業隱私等重要內容,透過生動活潑的戲劇表演,寓教於樂將重要法令與防詐觀念轉化為易懂內容,幫助學生在進入職場前建立正確觀念與自我保護能力。

 縣長張麗善指出,青年是雲林的希望與未來,縣府持續以青年需求為施政核心,感謝勞青處張世忠處長所帶領團隊,致力打造安全且重視隱私的就業環境,每年在畢業季前夕舉辦求職防詐騙宣導、就業博覽會。未來縣府將持續結合政策推廣、就業輔導與多元宣導方式,全面落實「求職安心、職場安心、家長放心」三心目標,協助青年在家鄉穩定就業、勇敢追夢,逐步實現「人人有好工作」的願景。

 縣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長張世忠提醒,求職防騙掌握「三要七不」守則,應徵前做好「三要準備」,要告知、要確定、要存疑;面試時堅守「七不原則」:不繳錢、不購買、不簽約、不辦卡、證件不離身、不飲用、不非法工作。

 

張世忠處長提醒事業單位,徵才時切勿再以「薪資面議」模糊帶過。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職缺薪資未達4萬元者,必須公開揭示薪資範圍;若未依規定辦理,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徵才廣告不實」亦為常見違規情形,例如刊登薪資或工作內容與實際不符,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雇主務必留意相關規定。

 勞青處指出,除校園巡迴宣導外,縣府也同步展開多元媒體宣傳,包括製作求職防詐CF影片,並於台鐵通勤列車、廣播及報紙刊登宣導內容,同時透過YouTube、Facebook 及 Instagram 等社群平台擴大曝光,強化宣導觸及率,讓防詐觀念深入各年齡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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