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標準新調整 雲林縣政府115年度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日間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總清查作業開跑
- 為加速社會福利資格審查作業並提升津貼發放的效率,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在縣府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二樓文康室召開「115年度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暨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總清查總清查會議」,邀集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共同研商審查流程,並研擬統一且一致的審查標準與作業機制,以確保後續審查作業迅速且周延,讓雲林縣身心障礙者得以獲得及時且妥善的照顧。
因應115年度社會福利資格審查需求,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特別提醒民眾,今年度審查條件有所調整,將依勞動部公告之初任人員每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標準,結合申請戶內所有有工作能力家庭成員的最高學歷進行審核,提醒民眾準備最高學歷證明文件並提供至戶籍所在地公所,保障自身權益並促進審查作業順利完成。
此次審查依據勞動部113年初任人員平均薪資,研究所、大學、專科、高中及國中畢業者分別有不同的薪資基準,研究所畢業者為3.7萬元,大學3.4萬元,專科3.2萬元,高中(含高職)2.9萬元,國中2.8萬元,低於最低工資者,依當年度最低工資計算。若申請人無法提供學歷證明,將依填報資料計算薪資,並以當年度最低工資為基準,確保審查公平公正。
社會處貼心提醒鄉親,民眾如需申請115年度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日間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資格時,可攜帶申請人身分證、印章、郵局或農會存簿封面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戶內所有有工作能力人口的最高學歷證明、學生證、醫院診斷證明書等)前往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另若對於115年度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或日間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申請有任何問題,均可洽戶籍所在地公所或本府社會處(05-5523668、05-5523366)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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