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區府會報導專業雜誌
雲林縣落花生第一期作種植面積約4,210公頃,為協助農民朋友可以有安心曝曬與合法的場地,縣府於今(112)年5月19日召集各公所、雲林縣警察局及相關單位,共同研商規劃合法曬場,目前已規劃適合曝曬場地,有麥寮鄉施厝村、三盛村與崙後村共9處、崙背鄉大有村至水尾村共8村51處、大埤鄉聯美村產業道路(近聯美國小),北港鎮番溝里至後溝里共8里34處,東勢鄉月眉村共2處,虎尾鎮頂溪里至惠來里共22里46處,土庫鎮新庄里至奮起里共11里61處等203處曬場地點。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魏勝德處長表示,建議公所仍依照常年已知使用曝曬面積大的廟地場域及人車較少、安全性比較高的路段,預先規劃為合法曬場,大力宣導讓農民安心使用,縣府後續將彙整各鄉鎮市公所規劃落花生合法曬場路段,提供給雲林縣警察局及所屬各分局列入護農專案巡邏路線,一同守護農民落花生。
另請農民朋友在使用相關路段曝曬落花生時,務必在曬場路段前後方40公尺內(建議距離)使用交通錐、連桿等警示措施,在夜晚要設置警示燈及爆閃燈等照明措施,以維護交通安全與警示提醒用路人,避免影響用路人或造成傷害等問題,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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