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改善馬公厝大排畜牧場減廢設施補助 展延申請至109年4月30日止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政府改善馬公厝大排畜牧場減廢設施補助 展延申請至109年4月30日止


  • 雲林縣政府為改善轄內大排汙染狀況,將馬公厝大排列為首要改善重點,縣府爭取水汙基金經費協助馬公厝大排周邊畜牧場改善設備,原受理至4月20日止,因仍有額度,展延受理申請時間至109年4月30日止。
 農業處魏勝德處長表示本次為馬公厝大排鄰近畜牧場改善計畫,補助場次50場,補助6項品項,包括高床設施8場、節水牛床2場、雨污水分離設施10場、污水處理設施所需抽污泥馬達10場、廢水處理曝氣機10場及紅泥膠皮袋10場等設施,協助畜牧場減廢設施的設置,提升廢水處理效率及減少廢水排放。
 農業處表示本次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一)搭排至馬公厝大排且領有合法畜牧場登記證書之畜牧場。(二)申請項目三年內未受中央或地方相同補助項目者。(三)畜牧場以搭排至馬公厝大排且環保局列管之畜牧場優先補助。 
農業處呼籲因補助名額有限,請本縣符合上述條件之畜牧場踴躍申請,受理截止時間至109年4月30日止,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土庫、褒忠、東勢及臺西公所農業課提出申請。相關申請資訊請洽農業處畜產科(05-5522520)或公所農業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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