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減抽補注政策展現地層下陷治理成效 114年全縣未達顯著下陷速率標準
- 雲林縣政府1日召開「115年地層下陷防治推動會議」第一次會議,盤點防治成果並研議後續推動策略。114年受惠於多年防治專案政策持續推動,加上整體水情狀況良好,全縣未有地區達到顯著下陷速率標準,顯示減抽地下水與地下水補注等防治措施已逐步落實並發揮成效,地層下陷治理成果持續展現。
本次會議於縣府水情中心召開,由水利處長許宏博主持,防治委員温志超、游景雲、蘇騰鋐及中央部會、縣府相關局處代表共同與會,針對地層下陷防治成果及後續精進策略交換意見。縣長張麗善感謝防治委員長期協助雲林推動各項防治措施,期許中央及地方持續攜手守護國土安全、高鐵行車安全及水資源永續。
縣長張麗善表示,雲林縣因先天水資源條件不足,過去長期仰賴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問題。近年在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下,透過各項防治計畫逐步展現治理成果。回顧近年監測數據,112年度及113年度顯著下陷面積分別為247.7平方公里及226.4平方公里,114年則全縣未有地區達到顯著下陷速率標準,顯示防治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
張縣長指出,地層下陷防治是一項長期工程,除持續推動節水轉作及地下水補注外,更應兼顧農民收益與農產品市場需求,透過完善配套措施,提高農民參與意願,讓防治政策與農業永續發展並行。同時也將持續強化地層下陷監測及跨機關合作,確保高鐵沿線及地方公共安全。
縣府表示,近年配合農業部農糧署於虎尾、土庫、元長及北港等高鐵沿線地區推動農田轉旱作專案,透過節水獎勵措施,引導農民種植低耗水作物,減少地下水抽用;另與經濟部水利署合作推動「新虎尾溪地下水補注砂樁設施增設及成效評估計畫」,利用河川水補注地下含水層,提升地下水資源調蓄能力,降低地下水使用依賴,持續朝國土保安、水資源永續及農業永續發展目標穩健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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