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納福賀新春 雲林縣衛生局應景食品抽驗結果報你知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迎春納福賀新春 雲林縣衛生局應景食品抽驗結果報你知


  農曆春節將至,雲林縣衛生局為使民眾安心採購年節食品,自113年11月即啟動「114年度春節複合式專案」計畫,針對「春節應景食品製造業者」、「年貨大街暨應景食品販售業」及「年菜餐廳業者」等業別執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保險、定型化契約、製程等項目進行查核,稽查40家次,3家有部分缺失,責令限期改正,經複查後均與規定相符,另抽驗生鮮食材(豬、牛肉、水產品、蔬菜)、肉加工製品(香腸、臘肉)、豆皮豆乾類麵製品、糕餅類、花生堅果類零食、魚肉煉製品、醃漬脫水蔬菜、複合式調理食品(年菜羹餚)等總計118件,檢驗防腐劑、著色劑、保色劑、甜味劑、二氧化硫、二甲(乙)基黃、農藥殘留、動物用藥殘留、黃麴毒素、乙型受體素(含萊克多巴胺)、食品中微生物標準等項目,結果有4件與規定不符。

     經調查並追溯來源2件為本轄業者,1件辣椒醬檢出防腐劑苯甲酸1.02g/kg(限量標準1.0g/kg),1件烏魚子檢出甜味劑醋磺內酯鉀,惟外包裝未標示,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各裁處新臺幣3萬元整,另2件為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權責衛生局追蹤辦理。本局將持續積極捍衛食安與民眾健康,呼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之第三項目標「確保及促進各年齡層健康生活與福祉」。

     衛生局長曾春美提醒民眾採購年節食品時,要掌握「六不原則」:標示不清不買、過於鮮豔不買、有異味者不買、來源不明不買、有破損者不買、已足夠者不買,同時呼籲食品業者及民眾調理食品時要確實掌握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避免發生食品中毒,才能歡慶年節饗健康。若消費者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可撥打食品衛生科專線電話:05-533973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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