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國土計畫說明前進四湖 張麗善縣長為農民發聲 主張應有權利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國土計畫說明前進四湖 張麗善縣長為農民發聲 主張應有權利

雲林縣國土計畫說明會7日下午前進四湖鄉,與會民代及民眾抨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對雲林非常不公平,且仍有9子法未公告實施,要求縣府不要替政策空白支票背書。縣長張麗善表示,中央政府有制定政策權力,但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與雲林發展,縣府責無旁貸,一定與民眾站在一起。

7日午後說明會於三條崙海清宮第一餐廳舉行,包括縣長張麗善、縣政總顧問張清良、立委張嘉郡、議員蘇國瓏、蘇俊豪、四湖鄉農會總幹事蘇渝甯、鄉長吳勁葦、鄉代會主席吳顯志、副主席蔡淑薇、多位代表、各村村長及數百位鄉親熱情與會,關心切身的農地權益議題。

 國土計畫法預定明年實施,但相關法令權利義務,及人民財產權、知的權力均未獲得保障,尤其國土功能分區劃設缺乏說明,且仍有多項子法未公布,地方政府及民眾憂心疑慮,雲林縣於20鄉鎮市召開說明會,說明國土計畫並蒐集民眾意見轉達中央,納入第三階中檢討,讓國土計畫更周全。

說明會首先由城鄉處處長林長造及地政處處長蘇瑞元說明國土計畫期程,與國土計畫法施行前後對農地使用、城鄉發展可能造成的影響。並報告雲縣府為了捍衛民眾權益、保障農地價值及雲林發展的相關作為:包括農業權入憲、「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取消檢舉制度、降低罰鍰上限、農業發展權轉移等8大訴求,要求中央具體回應,在取得中央的回應後才會續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至中央審查,以保障農民權益。

縣府地政處指出,根據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四湖鄉國土保育區劃設182公頃、海洋保育區11公頃、農業發展區7053公頃(農一4475、農二2250、農四220、農五108)、城鄉發展區2033公頃,其中影響四湖鄉未來發展最重大的為於國土計畫分區被劃為管制更嚴格農一高達4475公頃,影響深遠,縣府與地方都難以接受。

 立委張嘉郡指出,國土計畫法推動至今仍無法給民眾說清楚講明白,尤其對農民權益的影響毫無交待,她與立委丁學忠已於立法院提案要求國土計畫法必須延後實施二至三年。尤其四湖鄉有4475公頃被劃為農一,可能造成農地價值降低,地方發展受限。

 張立委說,雲林縣政府提出的農業權,早經中央審議,但中央至今未做出任何回應,漠視地方意見,而中央要求地方政府六月送出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圖,對各分區權益與限制權責,包括農一、農二區別等等實質內容與影響說不清楚,甚至表示9月才有較明確的結論,卻要縣府6月底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等同要地方對農業不公平的「空白支票」背書,地方絕對不接受,請鄉親一定要挺身支持縣府捍衛農民權利的決心。

 四湖鄉長吳勁葦表示,國土計畫農一、農二劃設,對鄉親、對農民影響甚鉅,盼縣府能提出相應措施及對策;對於縣府建議,中央若是仍執迷不悟,聽不進四湖鄉親、雲林縣民心聲,必要時,他也請鄉親與縣府站在同一陣線,做為縣府的後盾。

 張麗善縣長表示,雲林縣是農業大縣,農業永續發展非常重要,國土計畫要求雲林縣負起國家糧食安全,既然國家要求雲林承擔國家糧食安全責任,犧牲農民權益,縣府就必須捍衛農業權,包括農民的權益、農民福利、農地價值與農作物價格都必須保障,因此縣府110年所提出的雲林縣國土計畫將農業權納入,也是全國唯一一個將農業權納入縣市國土計畫書的縣市,保障農業發展,也要爭取農業「特別犧牲、特別補償」。

 張縣長強調,中央於113年4月26日預告「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影響民眾相關權益的建蔽率、容積率、容許使用條件等都在這份草案中規範,對雲林廣大農民影響深遠,在國土計畫功能劃分、農地農用分配比例跟補償及農民的權利跟收入保障配套措施均尚未明確下,縣府站在保護農民權益及農業發展立場,針對國土計畫提出8大訴求及32項疑問,在中央還沒給予答覆釐清前,縣府將不會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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