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區府會報導專業雜誌
張麗善縣長表示,為了幫助受災鄉親盡快走出淹水困境,對民眾幫助應以「從優、從簡、從速」為原則,在符合現行法規下,對人民採最有利標準進行救助。
雲林縣居民如因本次凱米颱風淹水受災情形,家戶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請鄉親於災害發生後 1個月內檢附以下資料,向災害發生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救助金。
1.3個月內水電費繳納證明
2.可辨識門牌及受災情形照片4-6張
3.存摺封面影本
4.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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