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健保補助新制7月上路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健保補助新制7月上路
百歲人瑞及65歲以上身心障礙中度以上原則全額補助 65歲以上輕度補助50%

  • 「雲林縣政府辦理百歲人瑞、六十五歲以上中度及輕度身心障礙者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計畫」自113年7月1日正式上路。雲林縣政府鑒於老年人口醫療照護需求增加,老人健保費補助可以保障長者獲得更完整的醫療照顧,雖然財政不寬裕,但對於身心障礙者之經濟及醫療需求不能視而不見,在縣長張麗善的指示下,秉持一貫的「健保平等,福利平權」 理念作為施政方針,在財政調度允許之下,對於高醫療需求及高經濟壓力的65歲以上身心障礙長者給予補助其健保費用。

 縣府社會處說明,現行老人健保自付額部份的補助各縣市並不一致,全國70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健保費由衛生福利部全額補助,雲林縣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健保費則自行編列經費補助;而財源豐沛之六都,針對65歲以上老人已全面補助,雖有排富條件,但對於絕大多數的一般戶老人仍可獲得相關補助,使其有較完整的照顧;其餘非六都的縣市礙於財政困難,無法像六都全面補助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也因為這種縣市財政落差衍生健康照護上的不平等待遇,造成長輩心理上感受強烈的相對剝奪感與不平,尤其,對多數例如像雲林縣這樣的農業縣市因地處偏遠、交通不便、醫療資源較少,不僅民眾就醫成本遠比六都高出許多,雙北老人看病交通支出,來回可能只需20元不到,但雲林的老人可能要花到上千元,一趟就是50倍,另外所享有的醫病比、醫療資源與品質,更遠不如全面補助老人健保費的六都。因此我們主張健康權是基本人權之一,不應該因各縣市經濟或社會狀況而有嚴重的落差。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家署對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需求調查顯示,雲林縣所在的台灣中部地區身心障礙者有3分之2(66.34%)每月生活開支在2萬元以內,並有約8成(79.37%)每月均有醫藥費支出,並有超過4成(40.40%)身心障礙者感受到入不敷出,顯見身心障礙者多為經濟弱勢,且對於醫療資源有高度需求及經濟壓力。而在65歲以上的身心障礙者則全國平均更高達8成6(86.13%)有醫療需求,而每月平均支出在2305元,從調查數據我們也看到本縣40.45%身心障礙者表示入不敷出,顯見在物價通膨時代原本高照顧以及高就醫需求的身心障礙者經狀況是更為困難,其中6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更為弱勢中的弱勢,若因無力繳交自負額而造成健保欠費問題雖不至於像過去無法看病,卻有可能要面臨滯納金以及欠費過久行政執行追繳之壓力,急需要協助。

 本縣雖然財政不寬裕,但對於身心障礙者之經濟及醫療需求不能視而不見,更應秉持一貫的「健保平等,福利平權」 理念作為施政方針,在財政調度允許之下,對於高醫療需求及高經濟壓力的65歲以上身心障礙長者全額補助其健保費用,有其必要性與急迫性。

 社會處長林文志指出,依據現行「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者,健保費自付保費由中央全額補助100%。中度身心障礙者自付保費由中央補助50%,由身障者自付50%。輕度身心障礙者自付保費由本府補助25%,由身心障礙者自付75%。目前雲林縣政府財政狀況,尚無法全面負擔65歲以上長者全額健保費,但對65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及百歲人瑞之協助有急切必要,是以第一階段,將由本府追加補助65歲以上輕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百歲人瑞自付保費,其中百歲人瑞及65歲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輕度身心障礙者則由25%追加補助至50%,由於重度及極重度健保費身心障礙者已由中央全額補助、中度補助50%,因此等於設籍雲林縣百歲人瑞、65歲以上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全民健保費自付額在本計畫實施後皆已原則全額補助(每月826元以內)。

 林文志處長說,本計畫為配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每半年一次的作業期程,將於113年7月開始生效;另外依據目前設籍「65歲以上輕度身心障礙者自付款補助由25%追加至50%」,計有11,077人、「65歲以上中度身心障礙者自付額補助追加50%至100%」,7,744人,百歲人瑞135人,總計本次新增補助18,956人,於113年7月起免自付健保費,鄉親免奔波、免申請,所有符合資格者,由雲林縣政府造冊提供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逕行補助,為最貼心的健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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