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區府會報導專業雜誌
農業處表示,依據漁業天然災害查報及救助程序,通報鄉公所彙整災損速報資料,俾由縣府依漁業災情速報損失面積達百分之五以上,認定為災害損失,縣政府將會同所在地鄉公所及水試所抽樣速報災損範圍受災戶百分之三戶數,以確認災損程度達20%時,建議中央啟動救助事宜。
農業處提醒養殖漁民如有災損,請立即通報鄉鎮公所,縣府會立即啟動三方會勘確認後,函報農委會啟動天然災害救助,減少漁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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