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區府會報導專業雜誌
根據財劃法88年修法以來至今逾23年未曾修正,依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比例,六都61.76%、十六縣市24%,明顯背離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肩負「濟弱扶貧,調劑地方財政盈虛」的功能。
依財政部公告2022年總稅收統計,雲林縣111年國稅及地方稅稅收707億元,但以目前的財劃法規定比例設算,嚴重影響本縣縣民權益,對本縣長期發展不利,為此本縣提出嚴正聲明及抗議,為符公平正義,建議中央速針對財劃法進行修法。縣長張麗善強調,未修法前,中央應依財劃法第35-1條第2項「…對於努力開闢財源具有績效者,其上級政府得酌增補助款。」規定,核予雲林縣專案補助,以符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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