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宣布 延長住宿式及社區式照顧機構快篩措施至 9/30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政府宣布 延長住宿式及社區式照顧機構快篩措施至 9/30

  • Omicron BA.4、BA.5 等變異株病毒持續在全球擴散,考量住宿式機構照顧較多慢性病 及重症高風險族群的長者,為避免發生機構群聚感染風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24)日宣布各類型住宿式及社區式照顧機構需定期執行公費快篩之措施,延長至 111 年9月30日止,篩檢頻率為服務對象每週定期快篩2 次(身心障礙者、失智症者、2 至18歲則每週 1 次,未滿 2歲免篩),工作人員每週至少 1 次,已確診康復者 3 個月內免篩檢,後續再視疫 情狀況調整篩檢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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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說明,中央持續提供照顧型機構定期快篩之公費試劑,發放對象為住宿式長照機 構、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一般及精神護理之家、兒少安置機 構、兒少團體家庭、榮譽國民之家等住宿型照顧機構,以及日間照顧中心、家庭托顧、身心障礙社區式照顧服務、早期療育機構以及托嬰中心等社區型照顧機構。公費試劑配送數量以 服務對象每人每週 2 劑及工作人員每人每週 1 劑估算,請各機構務必遵守且落實防疫措施,以降低感染風險。

 

目前疫情仍於社區廣泛流行,除定期篩檢外,各照顧機構發現服務對象或工作人員有症 狀時,也應進行快篩(未滿 2 歲有症狀則採 PCR);若篩出陽性個案,則應立即請專責醫療 院所完成醫師診斷確診進行通報、評估是否適用抗病毒藥物或視病情開立其他相關藥物,各照顧機構同步提供個案及家屬正確衛教及領藥資訊,並協助服務對象依指示返家居家照護、至集中檢疫所隔離照護或送醫治療。

 

鄉親於居家照護/隔離/入境檢疫期間,如因身體不適有緊急就醫需求,不須向衛生局報 備,請直接撥打 119 請救護車協助送醫,亦可自行前往或由同住家屬載送就醫,惟自行就醫 與返家途中不得轉往其他地點,並應遵守相關防疫規範。

衛生局提醒,接種疫苗後確實可降低感染後重症、住院及死亡風險,建議已符合疫苗接 種資格而尚未接種者儘速安排時間接種。本縣轄內 COVID-19 疫苗合約醫療院所,除平日提供接種服務外,部分診所也提供夜診及假日接種,鄉親可先向本縣 COVID-19 疫苗合約院所 預約接種,再依約定時間並攜帶健保卡、疫苗接種紀錄卡(黃卡)前往,相關接種服務資訊 可上網至雲林縣衛生局網站→新冠肺炎專區→疫苗地圖(網址: https://ylshb.yunlin.gov.tw/News.aspx?n=15251&sms=18466)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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