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 5-11歲學童間隔四週以上即可施打第二劑疫苗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 5-11歲學童間隔四週以上即可施打第二劑疫苗

  • 一、 宣導事項

(一)雲林縣 間隔四週以上  5-11歲學童即可施打第二劑疫苗

國內正處於Omicron變異株社區流行階段, 5至11歲兒童應完成2劑COVID-19疫苗接種,以降低染疫後重症及死亡的風險。

▸經參考疫苗臨床試驗結果及各國疫苗接種政策,建議2劑間隔4至8週以上。

▸基於目前尚無兒童族群以不同廠牌COVID-19疫苗完成基礎劑接種之安全性及有效性數據,建議兒童族群以同廠牌COVID-19疫苗完成2劑接種。

惟特殊情形(如第1劑接種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指揮中心評估疫苗供應情形等)下,可以不同廠牌疫苗完成2劑接種。

因應中央政策,雲縣府教育處已請學校協助發意願書調查國小、幼兒園學童接種意願及統計人數,後續將安排校園接種第二劑疫苗。

 (二) 鼓勵長者疫苗接種

6月30日前,65歲以上縣民及55歲以上具原住民身分者,接種COVID-19疫苗一、二劑、基礎加強劑、第一次追加劑及二次追加劑,除了可以獲得2劑快篩試劑,還可以領取500元(含)以下禮券或禮品,鼓勵長輩踴躍接種。

鼓勵民眾施打疫苗鼓勵民眾施打疫苗

(三) 維持暫停探視及探病措施至6/30

雲林縣6/1至6/30加嚴防疫措施 暫停醫院探病及機構探視;

探病例外情形: 包括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需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需家屬親自簽屬同意書或文件;或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的需要;或其他因病情惡化、醫療處置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等情形。

探視例外情形: 住民出現嚴重身心不適嚴重症狀,如: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其他經機構評估有必要探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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