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提醒疫情期間聘僱外國人非法工作,當心得不償失!
- 因COVID-19疫情影響下外籍移工引進趨緩,雇主大都只能從國內轉聘移工,在造成缺工情況下,雇主僱用非法移工案件比非疫情期間比率增加。雇主若需聘僱移工仍須依相關規定向勞動部申請。曾誤聘外國人非法工作的雇主,不少都是聲稱透過朋友介紹,或是看到宣傳廣告單,甚至是在醫院裡隔壁病床看護介紹,因雇主急需用人而聘僱,殊不知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規定,雇主不得未經許可聘僱外國人,違反者將裁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犯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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