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區府會報導專業雜誌
雲林縣張麗善縣長接到民眾陳情後,除表達她個人的關心外,特指示農業處吳芳銘處長進一步瞭解掌握本縣農民被影響之情形;農業處吳芳銘處長表示,已瞭解掌握本縣農民被影響之情形,並由農業處、行政處法制科、消保官及縣府法律顧問群特組成因應小組,提供受害農民必要之協助,幫助農民求償。
吳芳銘處長並作出以下呼籲:
1.農民進行相關交易時應審慎瞭解、充分掌握交易對象之背景、信用、經營及財務狀況,並要求交易對方建立第三方保證履約付款機制,以避免血本無歸。
2.受影響之農民,若能提出具體單據者,可就近向當地農會(服務台)或向縣政府服務中心來登記,縣府除安排消保官、法制單位及律師進行必要之協助諮商外,爾後更可協助受害農民組成自救會共同聘請律師進行團體訴訟求償。
3.登記時間:自5/3起至5/14止之上班時間。受理地點:雲林縣政府服務中心或當地農會(服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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