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五月豪雨致災損 雲林縣政府申請多日終獲農委會同意辦理現金救助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五月豪雨致災損 雲林縣政府申請多日終獲農委會同意辦理現金救助


  • 雲林縣部分作物受5月豪雨影響,造成落花生浸水發芽及食用玉米倒伏、稔實不良,經本府農業處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台南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中區分署專家組成勘查小組於6月2日至鄉鎮勘查確認損害已達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標準,並於6月3日報送災害救助建議表建請公告辦理救助,終於在今(9)日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同意為辦理現金救助地區,受害達20%以上即可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救助。
0609雲林縣全縣落花生列天然災害現金救助0609雲林縣全縣落花生列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本次公告救助作物及救助鄉鎮如下:
1.落花生-全縣。
2.食用玉米-褒忠鄉、東勢鄉。
5月豪雨0413低溫公告救助明細表5月豪雨0413低溫公告救助明細表
依農委會公布之現金救助作業流程為中央公告救助地區隔日起10日內接受農民申請,20日內公所完成申請案件勘察,縣市政府收到公所資料後4日內完成抽查,農委會收到縣府相關資料後3日內核定,核定後3日內撥放款項。

欲申請救助之農民朋友,請儘速於109年6月10日至6月19日(假日照常受理)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及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或當期作農戶種稻等相關文件,向當地公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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