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與中央攜手 共同合作解決農民花生產銷問題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政府與中央攜手  共同合作解決農民花生產銷問題

  • 雲林縣政府今(28)日邀集農委會、農糧署、雲林縣農會、各鄉鎮市公所、農會及花生相關產業團體,召開解決落花生收購措施暨協助農民方案研商會議,雲林縣長張麗善親自主持,展現縣府站在第一線協助農民解決花生產銷問題的決心,並表示希望回歸正常體制,由縣府扮演平台,共同瞭解花生產銷問題。
雲林縣第二期落花生種植面積9,595.97公頃,農委會於108年11月19日宣布108年11月20日起啟動花生40元/台斤購貯作業,截至11月27日止,縣內尚有約6,737公噸,約1125萬台斤未收售。針對目前農委會辦理的花生購貯作業,與會各單位表示:目前收購作業面臨諸多問題,如登記資訊、媒合收購期程不明、購貯單位資金不足、人力有限等,造成收購作業執行緩慢,有賴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共同解決。
    張縣長表示,農民有困難,縣府來承擔,有關今日各單位所提問題,會馬上彙整提報給農委會,共同來解決,希望農委會能夠正視,並依循以往模式,中央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讓花生產銷問題順利解決;縣農會簡明欽總幹事也表示,雲林縣各鄉鎮市農會為保障農民權益,也會全力配合。
張縣長針對今日會議作出四點決議裁示:
1. 本於政府一體,地方政府會全力配合中央各項措施,也感謝各鄉鎮市公所、農會及花生相關產業團體共同合作解決農民困難。
2. 請農業處針對花生產製儲銷及進口管制等問題,再邀集相關單位及產業團體共同商討。
3. 雲林縣政府及縣內各農會及花生相關產業團體共同分工配合農糧署解決花生登記購貯相關問題。
4. 本府「108年第2期作落花生安定生產補貼計畫」補貼每公頃2,000元,請本府財政處及主計處協助農業處,將補助金額在15天內發放給符合資格之農民。
    農糧署簡任技正蘇登照表示,農糧署在啟動花生產銷措施輔導前已開過2次會,鼓勵農民團體參與產銷調節措施,希望能讓花生達到產地價格水準,迄今進入第9天,已收購700多公噸帶殼花生,感謝張縣長今天召開會議,他會將大家的寶貴意見帶回去,希望後續中央與地方能共同推動,讓花生價格穩定,農民收成有銷售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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