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期滿說明會 新華報導雲林分社張文祥報導

 

雲林縣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期滿說明會

  • 雲林縣政府今(23)日下午2時於本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六樓禮堂舉辦雲林縣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期滿說明會,社會處長林文志代表縣長張麗善到場鼓勵所有參加戶,期望參加戶在透過縣府的幫助下,憑藉自己的雙手脫離貧窮,翻轉自我命運,創造美好人生。

社會處長林文志指出,縣府長年以來相當關懷本縣弱勢家庭,也積極推動及落實關懷弱勢民眾相關福利措施,更運用資產累積模式,在102年開辦本縣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協助弱勢家庭累積資產,以達脫離貧窮為目標。辦理至今,接受方案服務的弱勢家庭共計五梯次,總計143戶(第一、二梯次已方案期滿,共計53戶,其儲蓄用途用於教育26戶、 創業5戶、購屋8戶、多種用途14戶。),而今年第三梯次(30戶)已完成3年儲蓄期,因此特地舉辦方案期滿說明會,向參加戶說明後續帳戶結清相關內容。

 此外,雲林縣政府特地邀請曾參與脫貧方案,並透過自身力量改變生活環境,成功脫離貧窮的成功案例─張宛汝至現場來鼓勵參加戶。過去,宛汝獨自撫養4名孩子,在縣府的幫助下,堅信只要肯努力,就能改變,在不斷努力精進之下,現職為保險經紀人業務襄理,其4名子女學業成績優秀,透過脫貧課程老師的引薦,目前女兒於越南台商公司上班,其餘子女也各自發展,創造自己的未來。而如今宛汝也從脫貧方案的參加戶,轉變為充滿自信侃侃而談的脫貧研習課程講師,給予參加戶信心喊話,堅信自我本身在努力之下,能讓願望成真。

 林處長表示,縣府除辦理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外,於106年配合衛生福利部開辦「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其服務對象為105年1月1日之後出生且符合列冊低(中低)收入戶及長期安置2年以上之孩童,符合資格孩童的家長可依自身經濟狀況,選擇每月存款金額500元、1,000元或1,250元,並擇一每月固定存款,衛生福利部則1:1相對提撥金額,每年最高提撥以1萬5,000元為限,持續儲蓄至孩童年滿18歲,最高儲金為54萬元,作為孩童年滿18歲後接受高等教育、職業訓練、就業或創業的基金。只要是符合兒少教育發展帳戶資格的孩童們,皆可參與此帳戶,若想了解帳戶內容,可以向社會處諮詢。

 

林處長再說,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服務對象為本縣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戶,同時具有下列條件:1、有工作能力者。2、有國中以上至大學以下之就學子女。3、本身配合度高並具強烈意願與動機。參加戶每月存3,000元,政府相對提撥3,000元,持續存滿3年,至少有21萬6,000元之儲金,此筆儲金用於方案3大目標─教育、創業及購屋。另參加戶需配合方案內容參加研習課程及志願服務,透過研習課程增進、提昇及充實自我能力,並藉由志願服務,學習在接受他人幫助時,也懂得幫助他人,以回饋社會大眾。若有脫貧方案及兒少教育發展帳戶相關問題請洽社會處(05-5522655)諮詢。

 

在強化推動各項高齡友善服務策略上,縣府更榮獲「109年台灣健康城市暨高齡友善城市獎評選」健康城市類-韌性與創新獎、健康平等獎及高齡友善城市獎類-不老獎,並宣示「高齡友善」及「健康城市」成為未來重要的施政主軸,為超高齡社會的來臨超前部署。而在服務廣大雲林鄉親上,縣府也積極提升服務品質,並榮獲中央全國評比肯定,從一百二十六個參賽機關中脫穎而出,榮獲第三屆「政府服務獎」社會關懷服務組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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