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區府會報導專業雜誌
縣府特別籲請農、漁民及早採取下列防範措施:
農業方面,已屆收穫期之水稻、落花生、青蔥、葉菜應儘速採收,以減少損失;已屆採收期之鳳梨、木瓜、紅龍果、蕃石榴、香蕉及柑橘類等水果,必要時應儘速採收並妥善貯藏,再配合市場之需求供貨。採用塑膠布網室或水平棚架網室等設施栽培者,應檢視生產設施,如有破損應及早維修;也請農友在豪雨過後應注意清園的工作,排除積水並防範病蟲害發生。縣府呼籲農民仍需注意施藥後安全採收期,以確保產品食用安全;並於風雨後注意清園、排除積水,並加強中耕培土及肥培管理措施,以防範病蟲害發生,確保農作物產量及品質。 養殖業者應加強塭堤的修補維護和排水設施之疏通,檢視備用發電機能否正常使用並添足用油,加強巡視水閘門、保持操作正常,必要時請於塭堤加設防護網,以減少魚塭溢堤或潰堤時,因養殖物流失而造成之損失。在港船筏應加強纜繩繫縛嚴加戒備。逗留海面之船筏應隨時留心收聽氣象報告,同時與各地區漁業電台保持密切聯繫。
平地造林地區若為易浸水區域應做好林地排水設施,若有浸水請儘速排水,幼齡木容易倒伏,應立支柱固定,大喬木若有倒伏情形,請酌量修剪部分枝條,減少水分蒸散,並給予支架支撐防止再度倒伏。
畜牧業者應加強開放式畜禽舍支架樑柱之檢查補強作業,並於周圍加搭擋雨設施,防塌陷與滲水。封閉式畜禽舍應加強門窗檢修並予固定,做好供電設施、電纜之保固、更新老舊電線,以防斷電或電線走火。飼料貯存處應加蓋防雨帆布,散裝飼料桶加固,以防飼料因雨水滲透腐敗。乳牛飼養戶應準備發電設備,如利用大貨車之電瓶等,以防停電時,榨乳與貯乳設施之運作停止,減少生乳損失。裝設沼氣袋設施者應維持一定之飽和壓力,以防被強風吹垮,至於堆肥舍部分也應加覆蓋設施,以防滲水與有機肥之溢散,污染附近環境。加強仔畜禽之保溫及清潔衛生管理,隨時注意畜禽舍溫濕度,保持通風的環境並防範冷風的侵襲。
縣政府已通報各鄉鎮市公所密切注意並宣導相關防範措施,後續倘有災情顯現,亦請農民主動向當地公所通報,並請公所依農業天然災害查報作業規定辦理。對於災後需即時採收及復耕之受災田區作物,可自行拍攝當次災害損失照片,內容應包含拍攝日期、災損情形、相鄰田區、可識別田區位置之背景及衛星定位資訊,並自行標示田區坐落地段(地號)等。農業部已開發具有定位功能的「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可多加利用。後續如經公告辦理救助,應於公告受理申請救助期間內,併同申請文件送基層公所備查,作為災損認定之佐證參考資料,兼顧受災農民及時復耕與申請天然災害救助之權益。
農業處相關各科電話如下:農務發展科(張先生):05-5522481
森林保育科(謝先生):05-5522494
漁業科(廖小姐):05-5523637
畜產科(施小姐):05-55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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